劳动合同中属于单位的先合同义务有什么
义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义务人一方所负担的义务。合同义务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一般包括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
2、给付义务是合同义务人依合同约定应向权利人给付的义务。
3、附随义务是指给付义务以外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合同关系的发展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如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就均属于附随义务。
与第一家公司有劳动关系是否可以免除第二家公司签合同义务?
不可以,如果和第一家有劳动关系,但不想干了,想去第二家。那么就和第一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自离,但是自离是没有工资拿的。然后到第二家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和第一家有劳动关系,直接进第二家公司,那么要重新签劳动合同,是不可免除签劳动合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月4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那7月份单位还有义务为员工买社保吗?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题主提出的劳动合同于7月4日到期,公司应该在6月4日之前,将下一步的工作提前通知劳动者,所以7月份以后劳动者的社保,公司不再继续为其缴纳。
假如出现如下情况,用人单位应该继续为劳动者缴纳:(1)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2)因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的;(3)因业务关系双方没有把工作交接清楚的;(4)公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在仲裁中的案件的;(5)劳动者被派到外地或者国外去工作,没有回国和本公司的。
出现以上问题只是极个别现象,一般正规企业都会按照《劳动法》提前与劳动者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会主动规避法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