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为什么法律定义彩礼和嫁妆都归属女方?
彩礼和嫁妆的共同点,在性质上均属赠与,受赠人都是女方。
其次,彩礼和嫁妆区别是赠与人不同,条件不同。彩礼是跟结婚相挂钩,是以男方与女方共同生活为条件的。而嫁妆,因为是女方父母给予自己女儿的财物,所以一般不掺杂任何条件。也就是说,陪嫁和彩礼都归女方所有,彩礼属于女方“附条件”的个人财产,嫁妆属于女方完全的个人财产。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是给女方的父母还是给女方?
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风俗和不同的家庭环境而去定位。我自己感觉,彩礼应该是视为对女方父母养育多年的一个物质补偿,所以留给女方父母也算正常,只要不是很离谱的彩礼,都不要再纠结女方带不带来。我自己感觉,彩礼应该是视为对女方父母养育多年的一个物质补偿,所以留给女方父母也算正常,只要不是很离谱的彩礼,都不要再纠结女方带不带来。
彩礼应该作为女方私有财产。至于她怎么分配应当尊重她。
根据不同的情况也会有不同的分配方法。
1如果女方家庭条件还可以的话,一般是不会动用这笔钱的,女方一般会自己存起来,或者父母帮女方存起来。
2但是如果女方条件特别差,特别急需用钱,也有个别的会动用这笔钱。
3当然也有很多人会拿回婆家,作为和老公的共有财产。
我觉得彩礼钱,由女方支配并没有错。因为有很多人虽然是给女方彩礼,但对彩礼的去向是非常在意的。怕女方乱花,又怕女方会给娘家。其实我觉得,女方很多时候在婚姻里是弱势群体,婚前给的这点儿彩礼钱也无法衡量她在婚姻中的付出。
按中国已前的礼节而言,是應該給其父母,用來表示感謝父母养育之恩。現在有些家境相当好的都陪嫁女兒。有些家境較好的会做为承办酒席和嫁妆。也有些自私的,会留下自家娶媳妇,建房子和养老。有些会給女儿存起来到她最需要时給。現在也有直接给女方的。她给不给父母隨她处理。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据我所知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女方用彩礼一部分给女儿陪嫁妆用,剩余部分让女儿婚后带走。二是彩礼分文不动,让女儿婚后带走。三是不但不动彩礼,还倒贴加码给女儿线或房子轿车等。四是个别除给女儿陪嫁用一部分外,剩余部分留作给自家儿子娶媳妇或备用养老。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生活领域中彩礼问题是所有结婚男士需要面对的,送给女方家的彩礼实际上就等于赠送给女方父母,以此向他们表达养育之恩。
但是根据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父母对于金钱的观念不同,也就导致了彩礼归属的不同。
通常做法是女方在拿到彩礼之后,也会陪些嫁妆过去,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所用,陪嫁可能会是现金、车或者电器之类的,这个时候男方也会想,女方能给多少嫁妆。是否与自己的心理预期一致,其实这个问题每个人心里可能都有一个心里期望值,都期望对方能给的是自己期望能得到的。如果只是形式一下的话,那也不用惦记了。大多数父母为了子女过得更好会给子女,更有多数家庭会增倍回赠,一般情况将彩礼直接给子女的家庭占大多数。
结婚彩礼是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这笔钱肯定和男方没有关系了,那是属于女方。
彩礼钱是归女方拥有还是夫妻共有?
这个问题也不一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归女方父母的。女方家庭经济实力很好的一般不会要求彩礼的,因为他们不缺钱花。而且还害怕女儿嫁过去物质欠缺过得不好,所以都会倒给钱女婿的。有的不是很有钱的女方父母喜欢整点传统场面,要彩礼是给女儿整些嫁妆好让自己多点颜面。再就是男方家庭有个几弟兄的,女方要大笔彩礼是暗中返还女儿今后过日子的。最后一种是女方要的彩礼是要给自己的儿子结婚用的,因为家庭较穷,但这种父母是比较偏心重男轻女的。比较另类的是骗婚啦,骗婚本就为了钱,所以……呵呵。
按传统,彩礼应该属于女方的,按传统,被娶进门的媳妇要遵从三从四德。
按现代,结婚不该要彩礼,要了彩礼也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男女平等嘛。
怕就怕一些双标婊子无理取闹,要彩礼,她讲传统,你若说女人按传统要三从四德,她就会跟你急眼: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大清早就亡了!男女平等知道不!
这些婊子养的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实在是令人作呕!
这个事看怎么说了,如果女方父母把要的彩礼钱当作女儿的身价保险费那就归女儿所有,如果说女方认为养女儿不容易,女儿长这么大花了不少钱感觉就应该要彩礼钱作为报筹,那这笔彩礼钱就归女方父母所有,至于嫁状那就是尽女方的心了,男方没有发言权,不给嫁状也应该,这个男方不准多言,这是女方的权利,听着又好像男方用钱在女方父母手中买回来似的哈
情况各不相同:
1.家庭情况好一些的,男方姊妹多的,彩礼钱是女方要的,专门给小夫妻存的一笔财富;
2.家庭情况紧张的,彩礼是给女方的家中要的,小夫妻只能分得一点点呀;
3.如果只给小夫妻的彩礼钱,原则上由女方支配,因为女方属于弱势,有一笔钱,男方如果对女方不友好,女方就有私房钱保障生活。
彩礼钱按过去的规矩,理所当然规女方,怎么用是女方的权力,男方无权更没有理由指配。不过现在彩礼给的有点多,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这样男方认为这么多钱给了女方,心里不舒服,就想办法要回一些,这样矛盾就出来了。钱给了女方就是人家的,给你点是情份,不给是正理,千万别拿这个说事,弄不好离了婚人财两空。不过别的地方我不清楚,在我这里一般彩礼钱都当了赔嫁,娘家还给添上一部分,比如彩礼十万,赔嫁十二万,或十五万,还有二十万的。就看女方家庭经济条件了。即使赔嫁的钱给了妻子那也是人家的钱于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明白这个道理你心里就舒服了。
个人以为彩礼钱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一般来说,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赠与行为。可以认为是给予女方家庭的,也可以为是给予女方个人的。但是目前彩礼钱千差万别,有的甚至远远超过了男方家庭的承受能力。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暂,且因男方给付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乃至全部彩礼钱。但是如果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给付彩礼未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彩礼钱应被视为女方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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