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送孩子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我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送给别人了,现在老了让我给他们养老,请问我有养他们的义务吗?
在这个世界上,特别是我国,出生就被送人的小孩很多,各种各样的原因都有,多数为人父母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我们可以想想如果当时有足够的条件,我想没有哪个父母会放弃或丢弃一个孩子。下面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在法律上。在我国法律上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或送人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养老义务,对养父母有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二,在血缘上。俗话说血浓于水,孩子的基因来源于亲生父母,根在亲生父母那里。亲生父母给了自己生命,没有亲生父母,自己也就无所谓生命。再说亲生父母特别是母亲怀胎十月也是不容易的事,出生之后亲生父母虽没有扶养,但没有丢弃而是送人,说明亲生父母想要自己活下来,也可能当时觉得送人对孩子更有利。
三,在感情上。父母与孩子的感情是扶养出来的,不是生出来。在感情上被送人的孩子与亲生父母没有感情,而与养父母感情很深。生活中很多被送养的孩子,都与养父母感情较好,与亲生父母感情浅,只是因教育、道德、观念等与亲生父母相认相处。
四,在人道上。亲生父母有各种理由放弃自己的孩子 ,那作为孩子也有各种理由不赡养。所以即使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不赡养也不受道德绑架,养不养根据自己经济条件和心情。经济条件好的情况下,做义工还要做,对普通人还要行善,何况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亲生父母没有扶养之恩,但有生育之恩。
不可被那种廉价的道德挷架,被父母遗弃,送人的子女,对所谓的亲生父母没有半毛钱关系!你要孝敬的是养父母,如再去亲近和养自己的亲生没养你的父母,养父母情何以堪?白养你二十多年伤不伤心?目前社会上已形成了一个观念,收养子女不值得,很多没有孩子的家庭也不愿收养,这就是社会娱论造成的氛围,目前社会上分分钟都在丢弃孩子,福利院的孩子都不去领养怎么办?不是很多孩子被美国人收养吗?福利院的孤儿的可怜谁来同情?前途未来都……,收养丢弃,遗弃的孩子,不完全是献爱心,也是有需求的,情感的需求!养到二十多岁走了没了,谁还去自讨难过伤心!让被父母遗弃,送人的孩子成人后,再让他们讲亲情血缘,这是完完全全的社会负能量!是鼓励父母遗弃子女!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你对他们没有赡养义务,对你来说,赡不赡养,从心就行。
为什么呢?因为,父母生了你,对你就有养育的义务,父母没有尽到养育的义务,就没有权利要求你对他们的赡养义务。
而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个答案就多样化了,我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如果你的亲生父母还有其他子女,这样就有应对他们尽到赡养义务的人。你不参与养老,没人说你,当然你也可以参与,肯定很多人都会夸你;
2、如果你的亲生父母没有其它子女,我觉得你可以跟家人商量一下,要不他们进养老院,平时经常去看望,给他们送终;要么直接就承担起子女的赡养义务,这样做的人不多,而你做到了,你绝对是我们钦佩的人;要么你不管不问,除了你亲生父母说你,其他人也不会说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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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你没有养他们的义务,但是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养他们!
父母把自己的亲骨肉送人,都不是哪个父母所情愿的。除非他们实在养不去,或者有别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贫穷,而把孩子送给家庭富裕的家庭抚养,孩子理应理解。试想母亲十月怀胎之苦,临产之痛,那是阵阵撕心,声声裂肺啊!谁会把自己的骨肉轻易送人?道理就是为了孩子好,让孩子更好地活着长大呀!
如果是因为人家有生育障碍,而把孩子送给人家抚养,你也该原谅父母,这样既成全了人家,同时也是希望你生活得更好。
不要埋怨父母,人生难得有缘聚,毕竟是他们把你带到了人世。
有条件尽点孝心吧!滴水之恩,还当涌泉相报呢。何况血浓于水呢!
我的情况和你相同,从小抱养出去,而且写了报约,还迁了户口。两家经常来往。我养父母己去世了,亲生父亲和亲生母亲健在时,我和剩下的兄弟姊妹都一样的出瞻养费。后来父亲也走了,现在母亲还健在,我和兄弟姐妹也是出瞻养费,并且我和两个弟弟还要多出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抱养的小孩儿没有赡养其生身父母的责任,但必须有赡养养父母的责任。如果被抱养的小孩儿愿意赡养生身父母,那是Tα自己的孝心而已。
亲生父母把我抱养出去也是由于子女多,生活贫苦,没有办法。我后来努力,条件好了,一直孝敬他们,他们老了,可以说我尽到了我的责任瞻养他们。
如果按照法律层面我可以不赡养他们。从情感方面,我和兄弟姊妹一样的孝敬他们。也没有想过会从父母那里得到一分遗产,我会按照法律要求不会要他们的任何东西,也不会和兄弟姊妹去争什么东西。
这一辈子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条件很贫穷,很穷苦,毕竟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没有给我什么东西,但是父母给了我身体。我永远记住父母的好处,我会一直赡养母亲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