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动态 2025-09-02 4
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刑事案件,一审判有罪、免于刑事处罚,释放时是取保候审,可以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2. 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被认定有罪,在法院六个月,中止审理能否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一审判有罪、免于刑事处罚,释放时是取保候审,可以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合法的。

因为判决宣告后,被告人还有十日上诉期,检察院还可以在十日内抗诉,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是有罪免刑判决,但被告人可能自己认为直接无罪还要上诉呢?或者检察院认为该判处刑罚而抗诉呢?所以这个时侯只能取保候审释放。

当然,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届满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则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会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

谢谢邀请。如果被告人在开庭前本身就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审判决生效前,取保候审继续执行,判决生效后,执行判决,中间不能有空档。如果开庭前被告已被逮捕,一审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一审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执行到判决生效之日。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无需办理解除手续,因判决生效自动解除。(所有刑事强制措施都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自动解除,执行判决)。所以,判决生效(二审判决或者一审判决后上诉抗诉期满未提出上诉抗诉)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在刑事案件领域,一审宣判的时候,被告人或嫌疑人处在取保候审中,法院判决缓刑,是正常的,没有违规的地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具备法定情形,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从称谓上可以看出,在侦查阶段、诉讼阶段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因此,在一审宣判时,对方处在取保候审阶段是合规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4.羁押期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继续羁押不合法,这时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因此,既然对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说明经过了法定程序,不会违规,是合法的。

应该是适用法律错误吧,刑事案件一审判决有罪免予刑事处罚,是一种对犯罪较轻微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罚,而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错施。

因此,刑事一审判决犯罪分子免予刑事处罚,本刑事案件已经完结,就不能再用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具体到本案,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可不予再采取任何刑事处罚了

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被认定有罪,在法院六个月,中止审理能否取保候审?

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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