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按照规定离职,公司找理由不批也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辞职时单位不批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实务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还公司财物等。
二、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不予承担。告知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劳动者虽然有辞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在辞职时应该办理好相关的手续,避免被用人单位钻了空子,白白遭受损失。
首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也不要多BB,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就可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根本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公司无权利拒绝批准离职!
如果不给你工资,直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可在拿到胜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后,直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区级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直接帮你从公司拿钱!还怕他要挟??!!
遇事不要怕,只要有理,法律一定可以保护你的权益!希望每一位劳动者都可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疑惑,均可以私聊司律师本人,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附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证据:
1、 《劳动合同》
2、《离职申请书》
3、用人单位签收《离职申请书》的签收单
4、向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离职的微信或者邮件等截图打印件
5、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离职申请书》的签收单,可选择使用邮政EMS邮寄一份《离职申请书》到公司注册地,在EMS的“内件品名”或者“备注”上写明寄送的是《离职申请书》,同时保存好邮政EMS的快递底单,作为证据提交给劳动仲裁委。
如据题意中提示内容属实的话,分析认为,也就是说可能有二种情况,一是也许你只是口头上表示要辞职。二只是将辞职报告交于工段长或是科长,而他们又忘了将此报告交与劳动人事部门和相关主管该人事部门的领导,那么劳人科或主管领导经核实确实你所交辞职报告仍在工段长或是科长手里,那这个事情就复杂了,主管部门和领导确实是没收到呀,那提示中的说法也许成立,否则主管部门怎么会说还没收到离职单呢?
正确的做法正象题目中所说,你应将辞职报告提前30天交与劳动人事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但你仍应继续上班等候上级批复,30天后按劳动法规定,不论上级主管批准与否,你可办好相关手续如退还工牌工具等制度规定的必退物品后,可走人,当然相关工资问题公司应结清于你。否则可向地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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