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

法律动态 2025-09-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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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协议管辖?
  2.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立案吗?
  3. 行政诉讼中涉外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协议管辖?

您好,协议管辖,就是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约定受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它是一种诉讼行为,是通过合意的方式约定纠纷解决选择管辖法院的行为。协议管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得到了广泛和肯定的应用,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并发挥了其解决管辖权争议应有的优势。协议管辖能否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都无只言片语,既没有作肯定性的规定,也没有作禁止性的描述。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立案吗?

可以,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指《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所确定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以及上级法院通过指定方式将行政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关于实现异地管辖的程序,《规定》指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向本地法院起诉的,本地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在受理后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规定》对三类案件,上级法院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确定异地管辖法院这三类案件是:

对于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的,上级法院可以在受理后将案件指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其他法院管辖;下级法院认为自己不宜审理,需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当事人认为被告所在地法院难以公正审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其他法院管辖,受案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报请上级法院决定同时,《规定》要求,被告所在地法院应当认真配合、协助异地法院审理案件,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审理。

行政诉讼中涉外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号)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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