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房产夫妻双方名下,男方用房做贷款,女方一人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如何分割房产?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男方用房做贷款,女方一人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如何分割该房产的这个问题。要回答清楚,我们必须得弄清楚婚姻法的规定,依法说事,此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成为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规定,在婚姻期间内,无论是单方或者是双方发生的欠债,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经营,或者是购买动产和不动产的,都属于夫妻的共同欠债,双方都有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
换句话也就是说,法律把夫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只要有婚姻的框架存在,夫妻在经济上的共同体就存在。经济上产生利益双方均占,欠下的债务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偿还的责任。
你丈夫在婚姻期间内,以个人的名义,用双方确权的房产去贷款,这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只要发生的贷款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是经营的,依法就视为夫妻共同的贷款,偿还贷款双方都有责任。除非丈夫以个人的名誉,用夫妻双方确权的房产去贷款,是在你不知情的的前提下,背着你产生的债务,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款项只是用于个人消费的话。只要有确凿的证据,事实存在,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的欠债,依法你就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但要在婚姻存在期间内找到这种证据,能使法院采信,恐怕比登天都还难。
丈夫以个人的名义用房产去借贷,在表面上看,是你个人偿还的债务。但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在期间,你用的是双方的共同收入来偿还双方的共同债务,可视为你丈夫也履行了偿还债务的责任。离婚时,该房产肯定你和丈夫各占50%的分割权利,剩下的债务也各占50%的偿还责任。
房产在夫妻名下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用房产做贷款如果确认不是用做赌博毒品等法律不承认的共同债务外,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贷款债务,此债无论是丈夫妻子谁来还都是婚姻存续期间每人收入为夫妻共有的还共同债务的范围之内,这不影响离婚时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实质,如离婚时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分割房产时也同等分割应还余欠。也可一方还欠并从分割房产的比例中补助给还余欠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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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一方个人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说到离婚,一般都要面临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呢?下面还是让用实例进行解读:
林先生跟他老婆白女士在结婚前。自己通过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30%,剩余的70%贷款在20年之内还清,房屋的产权当然是登记在林先生名下了,结婚后还房贷当然是家庭的共同收入。
没想到两年后,两个人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这场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在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林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买的,首付是自己出的,而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房子应该归自己。
白女士则认为:虽然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并没有支付全款。后续的房款支付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当然有自己的份额。这个房子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那么这个财产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这个司法解释。法院会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将房产的产权判给林先生,离婚后剩下的房贷,由林先生自己还。离婚前夫妻共同还的贷款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林先生补偿给白女士。如果所购买的房产增了值。林先生还要向白女士支付房产增值后应该分到的那部分钱。
一点小小的法律知识,但愿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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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起还贷的房产,在离婚实践中,你可以要求对房贷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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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登记一方名字贷款另一方名字怎么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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