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称谓是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9-0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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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诉法对于当事人的称呼可称为起诉人或被起诉人吗?
  2. 律师如何称呼当事人?

民诉法对于当事人的称呼可称为起诉人或被起诉人吗?

  不可以!意思虽然是清楚的,但称呼是不规范的。  一、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一审时: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  

2、被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  

3、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  三、在再审程序中,当事人适用一审的称呼,仍然称:原告、被告;  四、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

律师如何称呼当事人?

律师不管接手的案件是民事案件还是行事案件,与对方当事人都是平等合同的一方。

合同双方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开始调查、了解案情,这时双方怎样称呼都可以。比如:当事人称xx律师;律师称对方xxx都不影响对案情的了解。但是在法院庭审上律师称当事人为我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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