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怎么写
有股东投入资金用什么会计分录?
谢邀。
首先,假设“其它应付款-股东”科目余额为贷方余额,“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为贷方余额。
一、“其它应付款-股东”
1、股东为法人
投资方有增值税风险,拆借资金有可能视同销售。因为是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所以还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另外,还要参考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税务(不是会计)盈亏情况,以及双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2、自然人股东
贷方余额特别大的情况下,说明自然人股东拆解了很大一笔个人资金给被投资企业,要结合最近几年自然人股东的分红情况,追查资金的来源。有可能是企业部分收入不入账,存在账外收入,账外收入落入股东口袋。收入的流失导致账面流动资金越来越匮乏,于是老板不得不把账外收入以个人名义借给企业,补充流动资金。
如果上述疑点成立,那么账外收入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如果印花税为核定征收,涉及购销合同印花税。账外收入进入老板口袋,涉及个人所得税。
补充一个疑点:
有可能是股东分红。但仅仅是账面分红,分红后挂账,未实际支付给股东。按理说,未取得所得是不应该发生纳税义务的,但是,这种情况属于特例,我记得国家税务总局特地出了个文件,大意是分红后未实际支付,但是账面已归到个人名下的,视同已分红,应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文号不记得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查一下。
这个疑点,看明细账和会计分录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科目贷方余额很大,比较常见。因为现在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比较严重。但是也要考虑如下因素:
1、有可能部分供应商的货款由于供应商破产倒闭等原因已经无需支付,但企业未作营业外收入。所以要关注最近几年借贷方均无发生额的供应商并加以核实。
2、存在收受虚开的发票的可能。
3、如果存在“估价入账”或“暂估入账”的二级科目,审核估价入账金额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因为可以借此科目调节原材料单位成本,进而调节成本,有可能多转成本。
以上仅根据余额作出判断,更精确一点的判断需要具体明细账和凭证及相关资料。就像问一个人怎么死的,可能是淹死,可能是吊死,也可能是躲猫猫死。具体还需要结合更多相关信息作出下一步判断。比如肺里是否有积水,脖子上是否有勒痕,(躲猫猫死有什么特征不清楚)。
这些只是税务检查皮毛的皮毛,真正检查的重头戏不在这里。
个人观点,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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