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工人金矿工伤意外死亡,金矿该如何赔偿?矿难赔偿及遗产该由谁继承呢?
一、职工在工作死亡,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1、死者在工作中意外坠亡,若无不予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应当为死者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申请的,死者亲属可以向金矿所在地劳动保障房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据国家规定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具体数额可以参照国家规定和当年统计局公布数据计算。
2、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局负担支付。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由企业承担支付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赔偿款项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
三、死者遗产分配问题。
1、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其遗产按遗嘱继承。
2、如果死者未立遗嘱,他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
如果死者与妻子在94年2月1日之前具有结婚实质条件,以夫妻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关系依法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妻子具有配偶权利。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结婚登记,女人不具有配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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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我们具体进行分析
首先回答金矿如何赔偿
1、如死者与金矿系劳动关系那么需按照工亡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2019年标准为758453元
丧葬补助费
亲属抚恤金
2、如系雇佣关系则应按人身损害法律关系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
死亡赔偿金(因个省数据均有区别,在不清楚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情况下无法计算)
丧葬费
误工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抚慰金
交通费
住宿费
应赔偿给谁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传,不能按遗产进行分配。在法律实践中一般都均分给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其妻子如没有合法的结婚证如在1994年2月1月之前结婚且符合结婚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可获得死亡赔偿金,如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不得分得赔偿金。
遗产继承
遗产在没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进行继承。
孙子孙女能否代为继承爷爷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第一个问题,如果爷爷没有遗嘱,则孙子孙女是可以代为继承爷爷的死亡赔偿金的。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个问题,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它是对于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法定继承方式由死者的第一顺位人平均分配,如果有依靠死者生活或与其长期共同生活的亲属,也可能分得一份。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 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供参考。
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家庭成员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不是赔偿给死者的,所以不属于继承法上所说的遗产,既然不是遗产,自然就不存在代为继承的说法了。
不过司法实践中,一旦有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话,一般按遗产的处理方式处理。
正常情况下共同生活的直系近亲属都能分割到(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孙女也属于近亲属当然是可以分配到的,
但是也要看情况,原则是:分配给受害人共同生活的人为主。如果孙子孙女已经成年且独立生活有经济来源的,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适当多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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