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被继承人无债务,继承人有债务,遗产怎么分?
只要被继承人无债务,那么一切都可按继承法上的规定继承,即可按遗嘱、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如被继承人有债务,要先清算债务,剩余部分进行分割继承。如遗产分配后,知道被继承人有外债,那么接受遗产的人,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按所得比例替被继承人还债。至于继承人有债务,不影响其合法继承财产。当然继承后,该财产让继承人抵债,属正常。如你为了规避债务,故意放弃继承,其放弃行为无效。一旦此行为被法院确认属实,法院会追回这笔财产予以还债。
债权人无权参与遗产继承的分配。不是说因为张三欠你钱,他继承父母财产时,你就有权也过去分一份。这个从法理逻辑关系上是说不通的。如果张三放弃了继承权,也是个人合法意愿,你也没任何资格干预。
在张三完成继承,遗产已经成为他个人财产之后,具有偿还能力时,你可以依法向其主张自己的权益。
这个法律顺序是不能乱的。
被继承人无债务,也就是说无需用其遗产来抵扣债务!而继承人有债务,并不能因此而增加其继承份额,只能按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但是也可协商后决定某个继承人多分或少分遗产,但一般未成年人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能被剥夺份额。
我还是一条条说,我也明白,大家也好明白。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定遗产继承时首先偿还债务再进分割。但是扶养协议的继承方式先兑现协议。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分原则上与继承人的债务与关系;与继承人有无法定继承权有关系,占多少份额有关系,用那种方式取得遗产(法定、遗赠、扶养、遗嘱)有关系。
三、继承人的债务有两种情况除外:1、继承人欠的债务是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有证据并追究。2、遗产继承前法院受理债主申诉案件,要求将继承人所得遗产保全予以还债。3、不管继承人是一人还是两人以上,前两条情况均是先分割再还债,而不是先还债再分割。继承人欠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可先期加算遗产。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被继承人无债务,继承人有债务,遗产怎么分,肯定是依照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由指定人继承遗产。没有留下遗嘱,就依照继承法来继承。
不能说继承人有债务,要偿还债务,就可以不遵照遗嘱剥夺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也不能说你深陷债务的困扰,日子过得穷,就可以多分继承的遗产,除非其他的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愿意放弃,或者是少要遗产,你的贪婪才能称心如意。
没有遗嘴,依照继承法继承遗产的话,父母,配偶,儿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法就是法,不会怜悯任何人。父母兄弟姐妹要是同情,那是属于私情,自愿放弃遗产的继承,要把遗产留给你,法律也不会干涉。
如果说依法已经判决要你担付起偿还债务的责任,你怕得到的遗产会被冻结,拍卖偿还债务对不起逝者的话。想当老赖或者是想争口气,不辱没逝者,独立担负起完成偿还的责任,可以放弃财产的继承权由他人继承,法院和债权人也奈何不了你。
如果债务多于遗产,是不是继承人也要承担债务?而且不能放弃继承?
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遗产中债务大于遗产,简单啊,你放弃继承权就好了,法律上可没有父债子还一说,一个人的债务,一旦去世,那么他所有的债务都只局限在他的遗产中,当遗产不足以还他的债务时,债权人只有自认倒霉了,当然,这要去除他在生前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
当然不是了。首先,是否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我们说义务是不能放弃,但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完全有权利来决定是否继承遗产。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任何的责任。但是如果继承人决定继承遗产,且被继承人生前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则需要在遗产范围之内先清偿债务。如果清偿债务之后还有剩余遗产,剩余的部分可以归继承人所有。但是如果清偿完债务之后,遗产已所剩无几,那么继承人也就没有办法获得遗产。但是同样,如果债务的数额远远大于遗产的数额,不足清偿的部分,继承人也是不需要额外进行垫付和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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