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损失补偿原则有哪些?
共有以下几点例外:
1、人身保险
2、定值保险
3、重置价值保险
4、施救费用的赔偿 损失补偿原则定义: 指当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其从保险人处所能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其实际损失为限。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具体内容有: (1) 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也须双方协商一致才予适用。 (2) 保险金额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一般不允许超值保险。 (3) 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措施,并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4)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险合同予以限制。
公平补偿原则适用?
公平补偿责任,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对受害人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公平补偿规则并不是侵权法的一个归责原则,而是独立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在两原则不足以公平调整某些利益关系时的补充性法律规责。所以在性质上,此时的责任性质不是赔偿,而是补偿。
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平对于每一个公民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公民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分配公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公平原则在征地补偿方面主要体现在对所补偿的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要根据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房屋周边市场价格、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着重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和长远发展,不使农民“失地即失业”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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