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一、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
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
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
《合伙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7、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
合伙后签了退伙协议,现在合伙人有法律纠纷,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那好吧,支你一招,你们现在写个合伙协议,注明退伙方式,直接加一条可以退伙和除名,你规定好,这样就有游戏规则,先签了,再谈发展,否则退伙。
(我不是教你诈,只是........做人得讲方法,惭愧)
除名退伙、财产份额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按原有份额比例拥有该部分财产份额,但不免除被除名合伙人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外债务的承担义务。
(二) 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2、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另外两个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合伙成立时该部分财产份额的实际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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