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开庭审理裁决书要多长时间
交通裁决书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定义上是没有交通事故裁决书的,正式名称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
交通事故裁决书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不一定要本人去。
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队作出 。如晨本人有其他的杂事是可以委托他人去做的, 但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 ,把权限设定好。 当然,如果有时间 还是本人亲自去做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
你好!对的,必须本人去办理。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需要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的,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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