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律动态 2025-09-21 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为什么买卖增值税票违法?

为什么买卖增值税票违法?

这个问题对于买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众所周知,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高风险重处罚的违法行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有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偷逃税,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损失,也可能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要远离虚开的陷阱。

  1. 增值税的环环相扣原理

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下游企业销售货物产生销项必须要取得上游企业的发票才能够进行进项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发票,那么不仅会引起增值税税负的上升,也会引起所得税的增加。所以下游企业需要盯着上游企业要发票,来降低自身的税负。

但是,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偷逃税,就想出了种种手段,来”购进“发票,冲减成本,抵减进项,从而达到不交税或者少交税的目的。

2. 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很多的虚开发票企业,并不是像想象中的按章交税,而是有可能虚开之后走逃失联了。还有一些企业专门在税收优惠的地区进行注册,这样上游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下游企业却能够用以抵扣增值税和25%的所得税,这样从整个链条来讲,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下,有些企业可能通过隐瞒收入来偷逃税款,这时候就不需要发票,那么上游企业把发票”卖“给其他的企业,从中进行牟利,而”买“票的企业,则用以抵减增值税和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3. 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有些企业因为没有相关资质,非法承接业务,再从有资质的企业那里获取相关的发票。这样的行为,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现在,大数据时代来临,对于非法购买发票的企业,会造成成本费用结构的不合理,进销项的不匹配等诸多问题;对于非法开具发票的企业,还会有注册、发票流向等诸多疑点。税务机关通过金三系统、爬虫技术等,很容易发现企业的问题。因此,企业和个人都要远离虚开,远离风险。

首先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买卖发票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开发票给对方公司。是因为我们为对方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发票是个凭证依据。销售方凭发票做收入,而购买方凭发票进成本和费用,这是一条经济链条,而增值税是按照这个链条中实现增值的部分交税。如果随意开发票,不仅仅会使国家的税源流失,还会扰乱了经济制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再来说一说第二个问题,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不是也在交税吗?

看起来好像确实都在各自的环节里交税了,但是举几个例子你就知道并非是我们想当然的那样。

以下的例子是不法分子的手段:

第1个例子:小王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开了一家公司,随后就领了1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网络上发布小纸条进行售卖,(这种就是常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通过向对方收取手续费的方式非法开具发票。发票开完就恶意走逃。

这种情况下:小王恶意走逃,一分税也没上交。而对方却抵扣了13%的增值税,并且如果进了成本和费用又白白抵了25%的所得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2个例子,小王开了一家原材料是免税的公司(比如说农产品之类),那么他开的销售发票自然就有源源不断的农产品进项发票(当然这是虚的,非法行为),于是他向对方也开具了发票。公司正常运营。

这种情况下:小王虚开销售发票的同时又虚开了农产品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抵扣税款虚增,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比较常见的非法分子虚开发票的行为。

但是日常中我们也会听到类似这样的案例:

A公司因客户是个人,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索要发票,这样会造成这些公司销售发票没开,于是就想利用这些发票卖给其他公司。这样子似乎A公司开了发票,但是链条错了。本身买卖行为到了个人后,个人取得发票,纳税义务就履行了。但是个人所要履行的纳税税款被这A公司因开具发票给其他公司,被恶意抵扣了。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总结:买卖发票是违法的,恶意买卖发票行为造成的税收流失。愿天下无虚开。

我是致会计,一个有趣的会计人。


很多人有一个错觉,认为买卖增值税发票不会导致税款流失。其实不然。接下来我比例子说明。

假如A公司采购进项完整,现将不含税进价100万以不含税价200万货物,销售给消费者个人B,但是B个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发票,希望便宜2万元,A权衡之后表示同意。注意,此笔交易中A有13万元的纳税义务。

现C公司找到A公司,希望将这不含税价100万的发票开给它,并私下给8万元好处费。A权衡之后表示同意。

至此,A纳税13万,私下转款2万给B,同时从C处获得8万好处。这一加一减,A的净付出由13万变为7万,从A的角度,如此操作,其得利6万。看起来AB均得利。

接下来继续深究下去,才是问题的真相。

C拿到了虚开的13万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用于抵扣内销销项或者用于出口退税,国家D因此损失13万。而C因此得利5万,即13万减去支付给A的8万。

大家看,A得利6万,B得利2万,C得利5万,国家D损失13万。所以,站在国家D角度,买卖发票属偷漏税行为。

在上述经典的买卖发票案例中,ABC总得利为13万,国家D总损失为13。总得利等于总损失,属于零和游戏。此类行为除了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同时,更让商业道德沦丧,以致产生劣币驱良币效应。

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又区分普票和专票,前者按张计算,后者按税计算,严重者可以判死刑,现在多判无期徒刑。发票要体现正常的经济活动,没有经营行为而发生开票行为,不能真实的体现经济活动,当然要受法律的制裁。更为严重的是,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虚开及买卖增值税发票,相当于从国库内拿钱,岂能不被法律严惩?!所以,不要以为买卖的是真发票,而且又交了税,就认为不违法。记住:买卖增值税发票,逃税金额在50万以上,就要被判10年以上、无期徒刑。


首先先明确一点,开了增值税发票不一定就要缴纳增值税,有些企业可能进项留抵较多,亏损较多,这样企业开票就不需缴纳增值税及所得税;对于购买方来说买票的费用可能就3个点,却可以按照13个点抵扣进项,同时还能作为相关成本税前列支,进而造成国家的税源流失;其次,有些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就是为了股东把钱通过交易的形式套出体外;基于以上两点,无正规交易购买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的。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凭发票抵扣是一项税制安排,是证实业务发生的凭据,如果不管业务真实性,则破坏了发票管理秩序。会造成税负之间的调节,比如某企业增加值高,賺的多缴税也应多,可是为了少缴税他会想办法开进票,而有些人弄不到票就调节不了税。如果允许大家竞相找票则形成了不公平的经商环境,以找票能力比拼,而破坏了税收的刚性,固定性,税收在不同个人,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间调节,无法预测收入。另一方面增值税现在没有闭环管理,有的开出票享受免税,有的人会将不缴税票送别人抵扣,这样获得额外卖票利润,不利于鼓励生产。最后增值税抵扣还有其他漏洞,外行人不了解,如有的人采取开了票就关门走逃,有的人利用缴税和抵扣时间差,有的人看到不同地区财政返还有利用空间,同时不同项目税率不同,要严格区分开等等,如果票制管理不严,有的人会利用这些漏洞洗钱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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