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同意把孩子给女方怎么办
-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户口本迁移户口怎么办?
- 离婚了孩子归我,男方家不同意迁出户口怎么办?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却不同意怎么办?
- 离婚后,父母不让你带孩子回去,你哥嫂默认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户口本迁移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簿,是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女方家户口上的。
如果户口簿在男方手中,男方不给,女方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通知男方将户口簿送来,如果男方拒绝还是不给,派出所民警可以直接开出迁移证,将女儿的户口迁走,并在户口底簿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即可。
链接: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一,双方先协商迁户到女方,请男方配合。 二,协商不成,拿着离婚的东西(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的拿调解书,判决书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给户籍民警讲清对方不配合迁户,一般情况下,民警会审核离婚协议上关于抚养权的约定,直接办理。负责任的会给对方打个电话,问清态度,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配合,再直接办理(就不会要求提供对方户口本一类的东西)。 以上只针对市内一趟办结不要准迁证的情形。如果跨省市,请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民警解释为准。
离婚了孩子归我,男方家不同意迁出户口怎么办?
可以的,假如男方不提供孩子户口本的话,若是协议离婚,凭离婚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地办理户口接收证明,再到孩子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直接落户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是判决离婚就凭判决书办理,方法同上。具体所需资料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现在离婚的多,涉及抚养权的问题也多,户籍部民警都能理解的,你可以直接去办。我是户口一直跟娘家在一起,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上在前夫家,离婚后,前夫不给我用孩子的户口本,我开始以为没有户口本不好转移孩子户口,后来在网上查到很多人直接凭离婚协议书或是判决书就办理了孩子的户口迁移。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却不同意怎么办?
这情况是残酷滴,双方婚可以离孩子商量好就行啦,抚养权争夺其时给女方抚养也占不了什么,只要是男方无重大过错,孩子真是争夺协商不成法院判定,一方有抚养权另一方探视,抚养费又是争论话语经法院协调调查只能有孩子父或母负责全部,所以一方无重大过错是很重要的在起诉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法院法官也不是乱判调解是关键,最后孩子大了自己亲父母很亲楚,但孩子成长过程探视权一定要去看,如父或母阻碍去法院执行局执行很快采取措施办法执行!
离婚是感情破裂的最终结果。在这份破裂的感情中,男女双方都是受害者,也是责任人。
但是,唯一无辜的人是孩子。孩子是应该因爱而生、因爱而成长的。即使夫妻的感情破裂,你们对孩子的爱也不应减少。而且不要去剥夺或者阻止另一方对孩子的爱!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双方何必去争夺抚养权呢?孩子是你的孩子,难道不是对方的孩子?更何况,孩子需要在父母的双重爱中才能健康成长!
你现在最好的做法,不是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想办法怎么在离婚后给予孩子不变的、足够的父母之爱!
谢谢邀请;楼主题的这个问题,很残酷,也使人能感到欣慰。残酷的是都为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就不能相互包容,双方各退一步,让一让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值得欣慰的是,并没有因为矛盾恩怨,给无辜的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我见过很多离异的夫妻,争夺孩子是为了在精神上继续折磨对方,在经济上以孩子的监护权为由,向对方无休无止的索取高额抚养费。说白了就是恩怨的继续,把它嫁祸在了孩子的头上。真心希望像你们这样争夺孩子的监护权,不是为了恩怨继续报复对方。
双方都要争当合格的父母亲,离婚以后,就应该把生活的重点转移到对孩子的培养和教育上,彻底放下一切恩怨,不能再诋毁父母任意一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不同意,最好双方协商,对比离婚后谁对孩子的抚养有保障,谁能给孩子优胜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着重征求孩子的意见,愿意给跟谁生话,只要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方探视是孩子的权利,都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如果双方为了孩子僵持不下的话,只有诉讼到法院,让法院依法裁决,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会倾向被告的请求。如果孩子在两岁以前的哺乳期,孩子的监护权归女方,这是法定的。如果孩子已经具备表达自己愿望的能力,关键还是要看孩子愿意跟谁,孩子的监护权就会判给谁,并落实好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另一方要是不服,可以继续上诉。
双方均可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准备以下证据:
1.反映与孩子共同生活、感情深厚的证据;
2.反映为孩子在成长、教育、医疗方面付出的证据;
3.凸显抚养条件及抚养能力优势的证据
4.反映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形的证据等。
一套优秀的抚养权证据,应是证据种类全面、证据与证据之间能够相互佐证,证明内容客观真实,并且证明力度恰到好处。
离婚后,父母不让你带孩子回去,你哥嫂默认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给你个建议,离婚后不要回娘家长住,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为什么?在娘家长住会让哥嫂看不起,而且父母也容易跟你哥嫂闹矛盾,因为自己不痛快,搅的别人家也不舒服,这样的事还是不要做,因为他们是你的亲人,你不愿意看到母亲因为你而两头为难的。
自己租房子住,那是自己的空间,比较自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生活。
离婚的时候,自己有没有退路都不考虑都敢离,只能怪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小孩,为啥争抚养权?一时冲动,想让父母哥嫂买单,成年人了,别做梦了!好多离婚后再婚的,孩子都是扔给了父母,怕影响再婚家庭。所以干脆不让你们回去住,不是无情无义,是考虑现实。要是哥嫂同意回去住,或者是你有很好的经济收入,他们只是帮你照看一时,估计不会拒绝。但是你要是有能力,也不会只指望回父母家了。所以离婚慎重
还能怎么办?他们没有义务照顾你的孩子啊,养大了你就已经够了。你都决定离婚了,肯定要自己照顾自己的小孩啊,没有那个能力就别逞强非要小孩的抚养权。你发这个问题上来是想让我们谴责他们么?你自己的家庭散了,还想把矛盾带回娘家么?离婚的时候没有想过怎么照顾小孩么?如果你跟他们商量好了再离婚还会这样么,既然自己决定好的就别老想靠着别人。如果是你自己回去你父母哥嫂也不会阻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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