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天辞职算自离吗?(提前一天辞职算自离吗怎么办)
- 离职申请上面的日期可以提前几天辞职吗?
- 为什么辞职非要提前一个月不能当天就走?
- 临时工提前一个月辞职了,但有时事旷工了好几天下提前走算自离?还有工资吗?为什么?
- 想辞职,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但我想立即离职,工资也不要了,直接走人可行吗?
离职申请上面的日期可以提前几天辞职吗?
离职日期的当天可以不上班,但必须与用人单位之间做好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申请辞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提前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在申请中没有表明具体离职时间的,表示提出申请后任何时间均可离职,应当按用人单位同意离职的时间办理;劳动者在申请中表明了具体离职时间的,用人单位提出的离职时间应是协商意见,以双方达成一致的时间为离职时间。
为什么辞职非要提前一个月不能当天就走?
嗯,因为一般的话你走了的话,那个岗位空出来那份工作就没有人做了,嗯,那也要提前一个月是因为他们需要在这一个月之内招到一个可以顶替你那份工作的人。厄主要也是为了能让工作有序的进行吧。所以啊,现在离职的话都会提前说的,好让公司有时间找到可以顶替你的人。
因为辞职非要提前一个月,不能当天就走。对双方都好。这是对老板的一种尊重,一种礼貌。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礼貌。这样子,老板也会有时间的去招聘的工人。
这样子以后去下家也会很容易做事,新的老板也会非常看重你,因为你是个非常讲原则的人。
临时工提前一个月辞职了,但有时事旷工了好几天下提前走算自离?还有工资吗?为什么?
有的,公司走正规流程的都必须给你开工资,干多少天的活发多少工资,如果公司不给你发工资就打劳动局的电话举报它,现在国家对拖欠工资这一块很关注,抓得还是挺严的,相信你们公司也不敢往枪口上面撞。
想辞职,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但我想立即离职,工资也不要了,直接走人可行吗?
按照流程来说,你这个行为属于即辞即走。
至于“行不行”,用罗翔律师的话来说:“法律允许,但不提倡。”
你即辞即走,会造成公司以下损失:
1、你本该继续的工作突然中断,需要安排其他人执行。
临时安排新人接手工作,需要很大的沟通成本。如果之前是多人合作的工作还好说,若这件事是你一个人做对接的话,这位接替你工作的同事需要从头开始了解这项任务,这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这是时间成本。
其次,在新同事工作的过程中,耽误了他的本职工作,他就需要加班,这就产生了人力成本。
2、补充人员需要时间,还需要培训成本。
招聘需要时间,哪怕运气非常好,最起码也需要2天后才能上岗。新人需要培训、了解本岗位工作职责,这都是成本。
所以,你即辞即走,公司扣押你未发放的薪资,我觉得不过分。
那是不是意味着你即辞即走、公司扣你工资,两者就对抵了呢?当然不是。
我们都知道“做事要有始有终”这个道理,而即辞即走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即辞即走这个行为,很没有职业素养。
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谈呢?哪怕你已经找好下家需要尽快入职,或者有急事需要回家打理,那你也要和领导说明你的难处,然后做好必要的交接。
你即辞即走,会给公司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在公司眼里,你的举动很不成熟。你一个任性的举动,需要增加公司很多工作量。
而且你一定要明白,职场不是谈恋爱,不需要老死不相往来。你现在即辞即走,你觉得会给公司留下怎样的印象?
首先,如果新公司对你做背景调查,你觉得老东家会说你一句好话吗?到时候新公司会不会担心你同样会即辞即走?
其次,以后职场上有什么问题,你将不能跟现在的领导请教。他们有什么工作机会也不会向你推荐。试问谁敢推荐一位有过即辞即走案例的人?至少我不敢,我知道员工即辞即走对公司造成多大损害,所以我不可能推荐有过类似行为的人。
我说了这么多,你还觉得即辞即走是一件“可行”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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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重燃石,企业高层管理者,擅长向上管理、企业机制的构建、企业内部管理。关注我,和你分享职场小技巧,助你在职场中少走弯路。
行是肯定行,没法不行的,但最好是不要这样做,最起码要跟上司做个沟通,并做好交接再走。铁心要走,工资也不想要,人家也拦不住你,但千万不要不声不响走,于己的职业生涯无益。
现在是个信用社会,得要用心经营好自己的人品、责任担当、信义,不管这家企业如何,领导如何,毕竟干了一段时间,对你来说总归是认识了一些人,这也是人脉资源,说不定以后互相还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