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合同未生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法律答疑 2025-07-12 1
合同未生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解析:
  1. 我由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拿一分钱补偿,请问我能否得到补偿?
  2.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3. 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但是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4.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但职工近一年来,只发最低生活费的怎么办?
  5. 原单位撤销没有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我由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拿一分钱补偿,请问我能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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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予经济补偿金。

一、因此,上述问题中,员工因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工单位可以不予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

当然员工也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但这个属于用工单位的自主权,法律不予禁止。

此外,如果后面员工上诉,法院改判为无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用工单位则应该恢复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面临双倍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唉,这个问题也来问。好好学习劳动法吧。

刑事责任是不同于普通拘留的。一般国有企业或公务员对于拘留也会辞退的,即使不辞退,你升职,入党,转干估计没你的份了。

刑事责任是很严重的。除非你是私企,但不管哪种性质,开除是没有补偿的。你不管到哪告都没用。

被追刑责不光影响你自己,还影响你子女找工作,入职,入党,参军。还想要补偿,做梦吗?

多学习学习法律吧,别在这说此事。

我觉得你必须得到补尝。

第一,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在你释放后三十日内将你调入公司管理高层,毕竟,你已取得了社会大学刑事责任系毕业证书了。(毕业证书保管好,以后很多地方要用。)

第二,你在社会大学刑事责任系就读期间可参照在职研究生待遇,单位应按春节加班规定发放你三倍工资补贴。(高温费、防寒费等福利待一并计算。)

如单位不同意,你可去你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单位。

不谢,我只能帮到这了。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受了刑事处罚被解聘,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

如果你所在单位属于企业,则另当别论,你之前缴纳过的五险一金会依然有效,你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企业给你一定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但《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但是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赔偿金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合理的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但职工近一年来,只发最低生活费的怎么办?

劳动规定:是以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你说的这种情况只发最低生活费,是在家还是上班,如果是上班可以到劳动部门主张权利的,如果是在家一直没上班,主张权利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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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应该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同时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因此,上述问题中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分段计算,即劳动者在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因此你不用担心,肯定不能按最低生活费来计算,否则,就是不合法。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三、法律链接🔗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工资本身未足额支付,你可以按照足额支付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并要求补足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你主张工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就扣工资合法进行举证,举证不能,你就赢了!

原单位撤销没有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你的表述不清楚,单位撤销?什么单位?谁撤销的?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话,它的上级主管机关应当有善后安置方案。如果是企业的话,只有兼並,歇业,破产清算,改组重组等方式。类似这种情况,附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