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在哪里办都可以办理(离婚是不是在哪里办都可以办理离婚证)
- 我想离婚,结婚证在乡镇办的,现在想在县里办离婚证行吗?
- 在乡镇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必须在该乡镇办理吗,是否可到该乡镇的上级县民政局办理?
- 夫妻不同一个省,办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那方办理?
- 是不是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都可以办理离婚?
- 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我想离婚,结婚证在乡镇办的,现在想在县里办离婚证行吗?
可以的,2002以后,乡镇的婚姻登记权限被收回,统一到县级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乡镇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必须在该乡镇办理吗,是否可到该乡镇的上级县民政局办理?
按照规定,男女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般来说,乡镇仅仅是受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委托而办理的,所以应当可以到县里的婚姻登记机办理的。夫妻不同一个省,办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那方办理?
谢谢邀请!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应当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夫妻不在一个省,或者不在一个地方,需要诉讼离婚的的,起诉方应当在被起诉方的所在地方的法院办理!
这样做,是被起诉方的法院能够及时的传唤通知到被起诉人的,或者离婚双方可以共同的去法院办理离婚事宜的!
离婚时带上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结婚证,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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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都可以办理离婚?
不是;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题主,你好!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你朋友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必须男女双方同时去,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没有任何疑义,婚姻登记机关当场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几点:
1.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当事人可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后去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比如,户口簿如果未载明婚姻状况,应变更为已婚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4.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最后,每个地方婚姻登记的办理程序会有差异的,我建议题主咨询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携带资料到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你说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是可以的。
需要携带的资料主要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则上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谁提的离婚,就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需要携带的资料主要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如果是女方提出的离婚,则不能在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