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老婆离婚要不到他人怎么办(我想和我老婆离婚要不到他人怎么办呢)
我和妻子离婚后,她已经跟别人一起住,我很爱妻子和孩子,用什么方法可以挽回妻子?
你很爱你的妻子和孩子,是一直都爱呢还是离了婚之后作着难了,孤独了才想起来爱的呢?
如果你一直都爱她们,给她们尽到了你该尽的义务,妻子还要和你离婚,说明妻子是个混蛋,根本就不值得你去留恋。离了,就离了,一个不知好歹的人,留她何用?
如果你的爱只是停留在口头,没有体现在日常生活当中,她会认为你是骗子,欺骗了她的感情。女人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而非不当吃不当喝的口头许诺。如果这样,她离开你符合情理,你再后悔对她也无济与事。
如果你就不爱她,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物件,有用时就用用,不用时放一边去了。或者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免费的保姆,只让她付出,见不到回报。这样早晚就会有失去希望的那一天。当她离开你以后,发现原来生活离不开她,没有她你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没有她什么事儿自己都得操心,这时想到了她的重要,她平时的好。但她己醒悟,不愿甘做奴隶,也要换个话法,要当主人。这个时候再想挽回,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已搬砖砸自己的脚,活该。
不论是哪种情况,她己跟别人一起了,重新有了自已的生活,已是既成事实。也说明她对你们的婚姻已失去信心,毫不留恋了,耍开启自已的新的生活了。如果真爱她,就尊重她的选择,放手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
你现在要做的,不该是留恋过去丶还生活在过去的感情之中。而应放下包袱,总结失败的教训,重新开始,面对新的生活。
我和妻子离婚后,她已经跟别人一起住,我很爱妻子和孩子,用什么方法可以挽回妻子?
恕我直言:别妄想啦,事实已经无法挽回。
很爱你的妻子?那当初离婚时干嘛啦?不了解你们是当初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但现在的事实应该是她已经不再爱你了,已经有了新的生活。你再爱她,她已不再爱你(也有可能是对你的失望或是伤心),你怎么做都是徒劳。即使你经过努力有可能让她给你机会,也会是短暂的美好。所以,别再奢望曾经弄丢了的美好可以重拾。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心里把她放下。如果你真的还很爱她,爱你们的孩子,就换一种方式去给予她们更多的爱吧。
祝幸福。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是生命行者,希望和您一起感受生活,感悟生命。
谢谢“快乐成长”好友的邀请。你说:“很爱妻子和孩子”,怎样去理解这句话呢?更不能理解的是离婚的妻子已经与其他男人同居,你还想挽回!
爱孩子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孩子毕竟是自己的血脉,是自己的未来,是自己的希望。不过,孩子永远是你的,无论离婚跟谁生话,都无法改变你与孩子的抚养和赡养的法定父子关系。如果现在你的孩子跟前妻生活,监护权是她,但是探视权和抚养义务你是有的。
很爱妻子那就无法理解了。既然爱怎么又选择了放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是妻子执意要离,那也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让妻子对你死了心;如果是妻子的主要责任,或是因为什么原则性的问题,那你也没什么可以后悔和纠结的。
既然她已经跟别个男人住到了一起,你为什么还试图要挽回呢?你怎么又能挽回的了呢?放弃吧,男子汉大丈夫,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世上何处无芳草?只要自己有实力又优秀,何愁没有女人青睐!【图片来自网络】
离婚需要给别人理由吗?
不需要,婚姻是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如果还能维持,通常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尽量维持一点吧。如果实在没法过了,就不要顾忌别人,前怕狼后怕虎的,不要管那么多,果断分手,只要自己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自己心安就好!
离婚不论男女谁首先提出离婚,都会罗列出理由,这其实不重要。可是你到民政部门或者上法院时,就得给民政(上民正也好办,一般是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只不过办过手续而已。当然,工作人员也会例行公事地劝一下,因为双方自也不必多说)一个理由。到法院就有一个过硬的理由,因为到法院的都是一方要离,一方不愿离,才走法律程序。法院判离的最过硬的事实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也就是这婚姻就象死去的婚,没有保留价值了。当然,要离的一方要拿出证明婚姻“死亡”的事实依据,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夫妻一年以上未同房(因工作学习等两地分居者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