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发生变化还能再约定试用期吗为什么(岗位发生变化还能再约定试用期吗为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7-17 1
岗位发生变化还能再约定试用期吗为什么介绍:
  1. 已经是正式员工,再次晋升职位?还要还要有试用期吗?
  2. 副科级试用期能否调整岗位?

已经是正式员工,再次晋升职位?还要还要有试用期吗?

不需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副科级试用期能否调整岗位?

一般不能调整。人事原则上要求不调整试用期内的干部。

试用期内的干部组织上一般不会考虑调整其岗位。这是基本的干部使用原则,一方面是出于考察、考核干部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便于部门和地方开展工作。现实中,很多干部提拔后在一两年都会保持岗位相对稳定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