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婚姻财产

法律答疑 2025-07-20 1
什么叫婚姻财产纠纷解析:
  1. 我国夫妻财产共有制,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2. 分家协议书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3.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个人银行卡?
  4. 老伴临死前为何把夫妻财产分清?

我国夫妻财产共有制,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1950年《婚姻法》是我国第一部《婚姻法》,该法确定的是夫妻财产为一般共同共有制,即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也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980年《婚姻法》确定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与约定财产制并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对夫妻财产制度再次作出了重大修发与完善,建立起共同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三种配套的夫妻财产法律制度。

分家协议书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分家协议上面所分的房屋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被分给别人,丈夫签字了,妻子没签字应该是不生效的。

2、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个人银行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回报、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中,个人银行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开立了银行卡,那么该银行卡中的存款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银行卡是夫妻各自所有,但夫妻对共同银行卡负有共同责任,因此存款和利息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共同财产未作处理,那么该银行卡中的存款和利息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老伴临死前为何把夫妻财产分清?

这个很好回答,老太太知道了自己的时日已不多,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所最舍不得的就是自己的儿孙,而唯一能够表达和寄托的爱就是把或多或少的财产留给他们,为儿孙们的成长和生活尽一点微薄之力。因为她深知,不这样做,她一生含辛茹苦攒下的财产十有八九就归了别人,那才叫死不暝目。

我注意观察了一下现实中的这种情况,老太太临死前把存款全部分给子女,把一套或几套房子更名到子女名下,已见到有六七例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老太太生前就是强势,掌管财政大权,说了不算的是办不到的。因此说,谁的父母有多少财产未必都能留给儿女,要看爹先走还是母先走,不要高兴太早,那财产近在咫尺,但很可能又远在天涯。

记得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但记得有一个大学辩论比赛中,人之初性本恶却辩赢了,怎样理解?有不少老头子已衰老的可称为风烛残年啦,经常稀里糊涂什么都记不清了,但有一事却念念不忘~找年轻女人,搭上全部身家财产也毫不犹豫,哪怕孙子辈求学,成家买房子等等,他绝不资助。

看央视法制频道,好色的老头子们被骗的是太多了,一个通过婚介所介绍个老太太,花了十八万连手都没碰着,一个网上花了三十四万只碰了一下手,没拉手,一个花了一百万只拉了一下手,还有一个五百万的房子被人霸去到被踢出家门只一个月时间,只是拥抱了一下,还有不少老头子被提前弄死了,案例是太多了,这些个话题不再赘述。

老太太分得自己的那一份财产留给儿孙,是伟大母爱的体现,无可非议且应该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