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法院怎么判,前提是建立在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意见是达成一致的,那就不存在法院判决的问题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都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抚养权的问题,在孩子不同的年龄阶段,法院会有不同的判决方向
*哺乳期:判决方向为母亲
*两岁以下:判决方向为母亲
例外情形
1、 协商一致,由父亲抚养,且对子女无不利影响
2、 母亲有严重疾病
3、 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请求抚养
4、 其他原因,无法随母亲生活
*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判决方向为父亲或母亲
父母均请求抚养,有限考虑因素
1、 丧失生育能力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不利成长
3、 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 另一方严重疾病或不利子女成长
5、 祖父母长期照顾子女
*十岁以上:判决方向为母亲或父亲
父母争夺抚养权,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相当,考虑子女意愿
“哺乳期”
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极端的情况例外
“改变不利成长”
如果2岁以上10岁以下的孩子一直由一方抚养,这时改为由另一方为抚养人,这可能让孩子难以适应,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原先跟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意思是双方是再婚的,一方再婚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孩子,判给前任了,而另一方是头婚,仅有现在这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将孩子判给头婚的一方
“祖(外祖)父母长期照顾子女”
意思是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在照顾,法院会考虑假如将孩子从一直照顾孩子一方的父母身边带走,孩子将会不适应,对一直照顾孩子的父母感情伤害也比较大
“十岁以上”
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相当,法院会和孩子单独会谈,问孩子愿意和父亲生活还是愿意和母亲生活,孩子选择的一方,会成为法官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
*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都希望对方来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法院会先裁定一方先行来抚养孩子,尽到对孩子应尽的义务,等判决之后再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已经有人从法律层面回答了,我从心理和教育层面回答一下吧~
离婚之后孩子的监护权要遵循两个系统原则:
1、先放弃婚姻的一方不应该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2、孩子应跟着父母中最能赞赏、肯定支持对方的那一方
这两个原则是遵循了个体发展心理动力学的原理设定的,那到底是根据系统原则定还是基于法律考虑,最终决定还是父母来做,也希望父母双方都能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条件来定,避免把孩子作为报复对方、战胜对方的工具和要挟的筹码,这种是大人的自私,并不是出于对孩子成长的需要而考虑的。
即使离婚了,也要告诉孩子并且大人们自己做到:父母的离婚是大人自己的问题,和孩子没有关系,即使爸妈分开,对孩子的爱是不变的,以及后续还需要双方一起参加孩子需要父母共同参与的活动,这样对于孩子才是公平的,才不会影响孩子长大后的婚姻和幸福。
当然父母也不能都为了孩子就将就着,这样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具体的伤害神仙君之前答过。因为夫妻关系是先于亲子关系的。
比起讨论孩子归谁,希望父母们都能从科学的角度去考虑对孩子有利的成长需要,这是忠告更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