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有哪些
简述违反治安管理的形为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都会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有两条标准:一是对社会有无危害;
二是危害程度的大小。 二、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行为对社会造成轻微的危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质特征。 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如果一行为虽然违法,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不能认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是指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保护的,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哪四个显著特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其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其区别于犯罪的一个特征。
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所有的侵犯上述几类社会关系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不是所有的违反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违法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
法律总是以保护特定的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保护特定利益的基本方式就是给予违法行为一定的惩罚性后果,即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是认定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实质性标准,有的行为虽然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但其实质可能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违法行为。
3、具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具体说就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拘留、罚款。
如果行为情节非常轻微,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那么也就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005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特点?
2005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国对治安问题进行管理和处罚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法律条文相对完善,明确了治安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保障了公民和社会的安全;
二是加强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了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三是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强调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同时,该法也建立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和规范,为后续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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