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够要求辞职员工立即离职吗
-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公司有权要求立即走人吗?
-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 公司是否能强行留辞职员工?
- 我的离职时间到了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清工资吗?
- 员工离职公司要求他提前走该怎么办?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公司有权要求立即走人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正式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当劳动者提出辞呈时,其实已经是相当于和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约请求,而应当提前三十天告知,就是为了给用工方和员工之间有一个缓冲期,对于员工来说,可以有时间考虑下一份工作或者犹豫时可以反悔,对于用工方即是为了调整人事安排。对于员工提出辞职以后,只要公司同意离职,没有规定说是立即走还是必须多少天后才离开,一切以用工方实际情况为准。
当然可以了。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否则用工单位有权向其追究责任。劳动者自提出申请后三十日,无论用工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皆可自行离职,无需承担由此对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相应地,用工单位在接到劳动者的离职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超过三十天。
不违法!
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这是对员工的要求,否则就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对于员工的辞职申请,在30日内随时可以批准;如果超过30日不批准的,员工可以自行离职,并不违法,而用人单位必须给付足额工资,且协助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一、法律规定30日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用人单位寻找替代员工的时间;同时也限定了保护期限,即只能是30日,这也是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自由。过了30日,用人单位即使不同意,员工也可以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30日的保护期,也可以当场就同意员工离职。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谢谢邀请。
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也就是说员工要辞职提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了,那么楼主的问题是员工提出辞职后,公司可否要求其立即离开,而不用等30天呢?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一旦员工自己提出了辞职,那么离职时间是可以根据交接情况大家协商决定的,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认为交接已完成,可以让员工随时离开。
既然员工已经提出了辞职,那么公司早点放人不是很好吗?有一些人要辞职提出辞职报告,公司还要刁难,还要拖延或者干脆不批呢,公司能早点放员工走,也是好事。
那么有人可能有疑问,为什么公司不等交接清楚或者满一个月再让员工走呢?这是因为有的公司担心员工提出辞职后,心思已经不在这里,怕他们的心态影响了其他员工,所以只要不要核心岗位,都会让员工尽快离开。
谢谢
30天的通知期是对被提出申请方的保护,公司可以用这30天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招聘。员工可以用这30天对自己后续找工作做准备。如果是员工提出申请,公司当然可以放弃这30天的通知期。责任是不能放弃的,而权利却是可以放弃的,随便。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如果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但是这里面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就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因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可以的,这30天时间是对员工提出的要求,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单位可以放弃要求员工履行这一义务。
法律设置30天期间,是为了让单位有必要的时间另找他人代替离职员工的工作,尽可能将因员工离职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所以要求员工提前30天提出,在这30天之内,员工仍需继续正常工作。
单位可以不顾员工离职可能一时找不到新的员工替代的事实,或者可能造成其他的损失,也即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无需员工继续工作满30天。
现实中只要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一般都会马上走流程予以批准,不需要30天时间。员工既然已经提出辞职,要求其留下也不会有多大的意义,相反在这段时间里可能会出现一些不确定的事件,这时候单位的心态是:既然去意已决,也就无需再留。
公司是否能强行留辞职员工?
谢邀
不能,不管是新老劳动法都没有此种规定,除非是以前的一些特殊工种的行业,像飞行员等接受国家或者企业大量物资培训的员工。
新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在次月走人,除非你在公司接受过专项培训或者跟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或者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司会以违约金相要挟,其他的都不存在。如果公司给员工麻烦,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怎么强行?他就是不来你还能抓来。如果员工辞职是因为工资低那公司加薪可能会留下来。如果辞职是因为公司发展前景,工作环境,公司人际关系,怕是不好挽留,因为一时半会改变不了的。
公司如果说要“强行”留辞职的员工也只能在不违法的基础上操作,以下情形员工辞职需要负赔偿责任(或被公司强留):
1.公司有出资培训员工技能,并双方有签订培训协议,协议有约定具体的工作日期,此种情形下员工提出辞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2.合同签订时有对等约定公司辞退员工或员工离职时具体赔偿金额的,员工离职是需要赔偿企业的。
3.规范的企业是不会强留辞职的员工,但会在不违法的基础采取措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4.如果你进入了一家未经工商登记黑公司那就有可能被强行“挽留”甚至被软禁,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保持理智、清醒,不要硬碰硬,选择合适的机会离开,必要时打110
报警求助 ,总之,在外打工,人身安全第一,钱💰财乃身外之物。
我的离职时间到了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清工资吗?
答: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员工离职公司要求他提前走该怎么办?
员工在公司上班,如果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按照正常流程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后,到期就可以正常离职了,如果在期间公司要求离职人员提前办理离职手续,这样的情况只要公司按照规定把该支付的公司正常支付,那么这样也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