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保护自己的财产
离婚时如何体面的分财产?
夫妻结婚已经6.7年了,怎么说也是有点感情的,虽然要分开,也没有必要为了一点财产闹得沸沸扬扬。
本身你们离婚对孩子己经造成伤害,如果再为了财产你争我夺,会让孩子再次受到伤害,对其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的,孩子目睹你们的所作所为,长大后能相信有真爱吗?所以你们要三思,你们分开就分开了,但孩子跟你们双方是分不开的,他会怎么看自己父母?
还有在你们为争财产时,多想想当时你们恋爱、结婚时的情景以及当初的美好表白和承诺,这点财产就算不了什么了,再说准前夫也说了,把房子给13岁的儿子(成年后转儿子名下)车都给了你,这也算还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你再争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在当今社会下,当夫妻之间真正走到“你走你的道,我过我的桥”时,是很难体面分割财产的,这里面有太多因素,比如:私欲 情感 思想 经济条件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情况,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夫妻公共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公共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你以上说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看似对双方都公平,你前夫心里会记恨你,毕竟你们还有小孩, 最体面的办法就是双方心平气和谈,房子值多少钱?车值多少钱?总共多少钱?一人一半后,房子给前夫和小孩,除去小孩未满18岁抚养费外,看看剩下你应得多少?然后由法院出一份调节书等等。这样算体面的了。
我有点不理解,既然离婚了要分财产,为什么要纠结体面分还是不体面分?
首先,就先要考虑好你离婚后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如果只是考虑应得的财产,为什么还要顾及体不体面的问题?该使用法律手段就使用,该咨询律师就去咨询,该走什么程序就怎么走。
如果是觉得这个男人不错,还打算以后有复婚的可能,还想念旧情,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毕竟你前夫什么样你最了解,抓住人性的弱点,在他对你觉得愧疚的时候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就你而言,你前夫对你可没怎么念旧情。所以建议你,只看到手财产,该怎样怎样。
在协商离婚方案时不能意气用事,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假如对方只有十万存款,你却要求一百万的补偿,这样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大概率会直接导致谈判破裂。有些案子可以预判诉讼结果将于己不利,“狮子大开口”之后不仅调解不成,后期还给对方落下“贪财拜金”“没有人情味”的口舌,得不到良好的案件结果,得不偿失。
在这种情况下,由一方律师或者双方律师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从法律上进行分析,情感上进行疏导,反而能帮助双方当事人认清现状,理性看待双方的感情状况,厘清双方的财产情况,以寻求双方心理和财产分配上的平衡点提出合理方案从而解决问题。
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离婚的同时,签订了一份自己达成共识的协议,应该说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可是又不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是可以反悔的。首先我们要清楚的知道,我们国家所称的“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民政部门离婚,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在家达成共识”的,大多都是愿意去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老百姓普遍认为到民政机关方便,其实那是个误区。如果达成协议,去法院也可以“当天办完”,发现认为双方没有争议,可以当庭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民政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