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再审的区别是什么[申诉 再审 区别]
再审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再审和申诉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五个不同:
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2、申请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3、申请客体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4、申请期限不同。《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5、管辖法院不同。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驳回再审申请与驳回再审请求区别?
在于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驳回再审申请是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再审条件,就驳回其再审申请,属于程序性审理。
驳回再审请求是申请人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再审申请人的请求于法无据,不应当支持,驳回其再审请求,属于实体审理。
申诉和复议的区别,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
1、再审申请是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诉是对两审终审的判决不服向高院提出申诉。
3、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已经向法院起诉,申请复议的权利就丧失了。如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60日内向其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于其作出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对法院判决不服也可向做出判决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申诉再审重审区别?
刑事诉讼重审再审和提审的区别为:重审是二审、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一些错误。
提审主要是上级的人民法院为了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是裁定的一些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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