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有哪些种类

法律答疑 2025-07-26 15
今天给各位分享行政诉讼判决有哪些种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行政诉讼判决有哪些种类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2.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几种情况?
  3.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都上诉,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二审会怎么判决?
  4. 什么是行政诉讼变更判决?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几种情况?

【1】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改判。

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3】二审法院说:一审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这是二审法院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共有上述四种情况。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都上诉,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二审会怎么判决?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虽然一审以经判决原告胜诉,二审应当结合事件的事实依据进行判决,而不是直接判决胜诉。

行政诉讼的输赢,证据是一个方面,它只能证明民告官违法的事实;另一个就是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

拿我正在经历的一桩行政诉讼案来说,证据、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法律、法规对被诉问题也规定的十分明确,可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历时三年还没最终审毕,值得一提的是,审限三个月的案子经多次延期后,已达到了五百多天了,看来巳是没完没了了。

一审判原告胜诉了,原告还上诉?无论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还是败诉,二审都要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法律,依法作出裁判。二审的裁判结果,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也无不当,二审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是一审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不当,二审中已查清事实,二审可依据查明事实,纠正适用的法律,依法撤一审判决,作出改判;三是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不清的,二审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什么是行政诉讼变更判决?

1、变更判决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行使司法变更权;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这是人民法院适用变更判决的内在范围限制。人民法院并非对所有违法的行政处罚行为都有权变更,人民法院只能针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适用变更判决;

3、变更判决,原则上只能减轻不能加重。不过,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只是原则,在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对起诉的被处罚人的处罚过轻,可以作出加重对其处罚的变更判决。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行政诉讼判决有哪些种类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