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法律是需要证据的(国外法律是需要证据的吗)
女朋友是学法律的,相处时做什么都要证据,我和她应该怎么相处呢?
你这个提问明显是在黑学法律的,你女朋友就算不是学法律的估计也会干什么都喜欢收集一些日后有可能当证据的东西,这是有点强迫症的倾向。
学法律的人更多地是学会了法律思维,用法律的眼光看事情、做事情想后果,而不是学会了处处去防人防事,哪样人生岂不是很累?而且就算你精通法律,难到遇到事情了就能顺利处理吗?显然不是这样。
理论是一回事,实践是一回事,生活更是另一回事,那种认为懂法律的人可以包打天下、能够匡扶正义的想法是很天真和幼稚的,正如你女朋友做什么事都起着留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更是有点不近人情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面对生活的不确定性,我们的想法是多余,做法甚至是多事的,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看得见的实惠或便利,反而影响或干扰了他人的思想和生活。
你女朋友如果只是在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上有收集、保留证据的习惯的话,这是一个人正常的反应,否则,什么事都要收集一些证据,我想她心理上是不是有点与众不同,在我来看来,这是不能忍受的缺点。
当然,你要是特别喜欢她,就不光要喜欢她的优点,更要学会包容和习惯她的缺点。如果,实在忍受不了这个缺点,(这个缺点还会影响到和你家人朋友的相处的),就来个“一票否决”,趁早分手,免得浪费了彼此的时间,加深了对彼此感情的伤害。
在法律上听人说能做为证据吗?
听人说的事实在证据上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属于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依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证据链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依据。
作为证据,必须查明属实才能作为确定事实依据,编造的事情本身就不属于客观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但因其在证据三性上存在问题,所以没有证明力。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这样的录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是否能作为证据?
可以,合法取得的私自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私自取得的录音资料,只要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院就可以当做定案依据。
证据采信的法律依据?
证据采信规则:
证据采信规则,就是法院在已经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中认定、采用具有证明力和可信度的证据必须遵循的原则。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这是法院采信证据的最基本则。任何证据,只有经过质证,才有可能作为裁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