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对公司有什么处罚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急?
- 公司没签劳务合同被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谢邀。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签好的劳动合同给一份给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管理规范,入司后在试用期就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都会在签字盖章后的第一时间返还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
而对于一些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时,大多都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希望以此使劳动者在维护其权益时缺乏依据。但《劳动合同法》对这一块有明确的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返还一份给劳动者。
2、未将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1)为将劳动合同给一份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意味着劳动者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才会介入。
(2)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将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在接到劳动合同文本后,才可以通过文本知道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自己的权利义务,也才可以清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有关其权益的相关条款是否真的写入了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应负法律责任的规定,弥补了以往法律法规的不足,为劳动者维护其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法》有明确规定的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知道你说的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你是说用人单位与你签了合同后不把合同文本的另一份交给你是吗?
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那么一些用人单位这样做过。笔者当年就曾经历过。表面上看,他们帐好像算的很精,其实他们是精明过头了,就像掩耳盗铃!
我国劳动合同法里写得清清楚楚,企业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你不想离开这间企业,那你就保存好所有的与这家企业有关的资料,比如工牌、工资单、工作服等。一旦有事情发生,你就可以拿出这些东西来证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从而依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急?
1 要求双倍工资,最高不得超过11个月,并补缴社保。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冲裁维权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注明社保条款吗?如果没有,先行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或者与公司领导沟通,如果合同中确无注明,就要注意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在有用工行为事实时,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协商无果,可到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院反应,立案后帮助协商解决,如果依旧无果,可到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再者,如果不想走上述渠道,也可直接走法律程序,与公司协商解决,走法律程序的话,会和公司闹的挺僵,如果还想继续上班,建议还是与公司领导协商解决。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不必担心公司损毁合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岂不更好?!
可以去找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公司没签劳务合同被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
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首选,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招聘新员工,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有一个月的考验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11 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怎么办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别提醒: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有百利二无一害,希望单位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一定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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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几种
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虽然说是一个书面的东西,但是必须要签的。它是明确单位职工双方义务的一个合同书。
虽然单位办理招用人员登记表、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可以代表你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上述后果也是必须要承担的,即使你给他缴了保险还按时发工资。
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各个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劳动合同的范本,可以下载打印。
建议至少要签订三份。
一份存入职工档案。
一份单位备查。
一份交由劳动者。
注意,最好要劳动者签字确认。按手印更好,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争议。最近处理了一个上访要劳动合同的。
这个劳动者跟单位有争议,但是企业说给他的劳动合同他自己丢了,但是劳动者就是声称手里没有,单位也没有签收记录,单位也没有留存其他备案的劳动合同。只有职工档案里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交给劳动部门了。单位好难勘。
因此呢,劳动者如果没有收到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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