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拘后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刑拘30天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啊,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拘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以后一般在一个星期左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最长一般不超过一个左右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七天,最长为三十天。拘留期满以后就需要转为逮捕,所以一般都是在提请逮捕这段时间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
一般的取保候审需要三个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有相应取保保证,可以取保,取保保证包括人保和保证金,二选一,实际被取保的人还有其它多种情况,比如严重疾病无法刑事拘留而取保的,证据不足而取保的。
取保候审后取得新证据,能否再刑拘?有什么法律依据?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取得新证据后,如果嫌疑人的量刑档次发生变化,认为对嫌疑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或者提请逮捕。
至于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就可以应该逮捕,所以完全可以,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这种强制措施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即使最终面临刑事处罚,刑事责任也很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虽然罪责较重,但是人身危险性较重的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主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后续随着案情的发展,即使有新的证据,一般上也不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但是也有两种例外的情况,一种就是在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遵守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的,例如存在不能做到随传随到,亦或者妨碍证人作证等情形的,此时,公安机关就会先行将此人刑事拘留,后续会申请检察院批捕。这里的法律依据详见刑事诉讼法第71条。
另外一种情形是公安机关在做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的主要原因是该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那么如果后续新的证据出现,导致现有证据已经能够证明该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并且该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较高。此时,通过补充相关证据,已经足以证明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必须逮捕的条件,那么为了防止意外,一般上在逮捕前也会先行将该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关于对于刑拘后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