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公司辞退员工社保什么时候停交
被辞后社保被公司标记暂停参保本人自愿,本人并没有自愿怎么办?
很多小白被公司要求主动离职,理由是如果是被辞退,影响你以后就业,这就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就欺负你啥也不懂。很明显,这个题主也是遇到了这种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是在职人员,符合要求的公司就必须购买社保。社保里面又有一个保险叫做“失业险”,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上面来看,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被辞退的,那么你不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另外,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合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综合上述来看,企业单方面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就要向你支付赔偿金,很多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的,那么就会劝退你,让你自己主动离职,主动离职你就领取不到失业金,你也没有赔偿,一箭双雕。
再回到题主的这个问题上来,“被辞退后社保状态被公司标记暂停参保本人自愿,但本人并没有自愿怎么办?”,这个根本就不需要你自愿,因为你已经从这个单位离职了,离职是自己主动离职的,并非是被辞退,这就是被公司给忽悠了,让你自己主动离职,那么社保自然就是本人自愿停保的。现在已经离职了,公司也不可能给你改回去,只能说长个记性吧!
被辞后社保被公司标记暂停参保本人自愿,本人并没有自愿怎么办?
失业金领取需满足三个条件,参保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因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基本都涉及到经济补偿的问题,用人单位一般不会主动辞退员工,很多中断就业的人员领不到失业金。
在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会开具离职证明,其中会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特别注意不要出具诸如员工主动辞职之类的,这可能造成员工不能获得被辞退后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影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金。同时用人单位会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员工社保减少,其中包括减少的原因。
以前没有社保系统时,领取失业金主要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离职证明就可以说明非本意原因中断就业的情况。近年来,随着数字化信息的发展,很多地方已经直接在网上申办,社保减少原因错误确实会影响到失业金的领取。
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的人资人员在申报时可能会发生减少原因填报错误的情况,这个是可以修改的,前面说过减少可能涉及到经济补偿的问题,社保经办机构肯定不会听信职工的话直接修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要求用人单位申报修改。
所以,发生这个情况只有向用人单位说明,要求其申报修改社保减少原因,问题即可解决,应该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如果万一用人单位不处理,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被辞退的依据肯定要有,不要发生离职证明填写为本人辞职之类的那就麻烦了。
这个问题是几个方面的问题,不是一个问题了。
1、社保强制缴纳,员工自愿放弃也不行
社保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的,社保企业必须强制为员工缴纳,不分员工身份级别,只要在职就需要缴纳。有的时候员工因各种原因承诺自愿不购买的,这种“自愿”大不过国家法律,企业是禁止采纳这样的自愿,也被视同为无效的。所以本人只要在职,承诺停社保,是假命题,企业必须缴纳,没有缴纳就是违法违规,发起申述仲裁,一告一个准,一定会补偿的。
2、被辞退属于离职
第一点明确说到,是要在职状态。而已经“被辞退”了,显然在当前任职状态已经不是公司员工,即不存在在职员工的停保自愿说(因为都不在职了,社保就已经停了,不存在再于要求停),所以这种情况不存在。
3、被辞退后企业需要补偿
如果如题所说属实被企业辞退的,企业需要支付给员工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前一年平均工资(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计算)×工作年限N,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不足半年按半年。
但是辞退员工需要避免被套路,和核心关键的一点就是不被签署自愿离职,也就是不是一般的主动离职流程,而是企业方发起的辞退员工的流程。这个流程是需要公司开具辞退的文件、员工用此文件办理失业登记的。
一方面企业需要赔偿,另一方面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
最后说明一下,社保局说的改成非本人意愿,是指离职改成非被人意愿,即是公司辞退的。这充分说明,你已经被企业套路了,而要企业更改,是不可能的,流程上你一定是已经签字画押了的。
一声叹息!
感谢邀请!
可以与单位协商,办理领取失业金业务
1.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是:(1)非本人意愿离职;(2)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根据失业保险缴费的年限可领取对应月份的失业金。而其中非本人意愿离职,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不能显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需要为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他非本人过错导致的离职,才能领取失业金。
2.非本人原因离职,意味着单方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想要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下,单位一般不愿意配合领取,因为这对单位来说是有风险存在的。
3.正常离职后,单位会将员工的社保转移出本单位,会将其放入一个公共的账户中,如果员工有了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可以从公共账户中将员工的社保转入到自己单位名下继续缴费。
因此,想要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下,可以与单位协商,被辞退(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在与单位协商过程中可以注意证据的采集,如录音、对话等。
如果单位拒绝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单位拒绝协商,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被辞退的原因)的经济补偿金。和要求单位出具办理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希望会失业金的领取相关问题有所了解。
公司停交社保即不辞退也不安排工作他违法吗?
用人单位停缴劳动者社保,不辞退劳动者,也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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