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的保险法律有(我国出台的保险法律有哪些)
电子保单是否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呢?
可以。2014年2月,中国保监会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密码局等部门关于金融领域密码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号)总体要求和部署,要求利用密码技术作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2015年8月,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密码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厅发〔2015〕74 号)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领域密码应用有关要求,力争在2015年初步实现国产密码在电子保单中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实现国产密码在保险领域中的全面应用。
随着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逐步健全,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应逐步引入电子单证的新型经营模式,即保单的电子化模式。e签宝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托保险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电子保单平台,为保险客户提供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保单,实现网上投保电子保单作为投保凭证。
e签宝为保险公司建设一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保险业密码应用实施方案》的国产化电子保单平台:
1、结合PKI技术,保证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和抗抵赖,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泄漏。
2、实现投保人、被保人身份信息鉴别与签署意愿认证,保障保单中的电子签名与操作主体为同一主体。
3、确保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防篡改和防伪造,电子保单生成后,防止被恶意篡改,同时防止恶意伪造保单。
4、通过数字证书以及电子签章等安全应用产品来实现,对需要责任认定的信息进行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可验证,建立责任认定机制。
批单的作用是什么?与保单的法律效力是否一致?
只了解信用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被保险人名称与保单、保费收据或发票不一致时通常通过「批单」来批改保单解决。批单的效力等同于保单。保费收据或发票可以冲红后重新开具。因为被保险人名称变更是保单明细表中重要事项变更,所以一般批单流程与承保流程是一样的,也需要尽职调查与审批。
如果已经发生可损,一般通过保后解释函来解决此类问题,但此时保险人有权不予受理、或降低赔偿比例、或降低责任额甚至拒赔。
所以,一旦发生与保单不一致的内容,须尽早尽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大多数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都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大多数国家没有社会医疗保险,只有少数国家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就不是强制性的,是公民自愿来进行缴纳的。不管你是缴纳灵活就业的医疗保险,还是有企业给你缴纳的五险一金。那么都是有个人愿意的,如果个人不愿意交,国家是不会强迫。你去缴纳的,所以有些国家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缴纳的,也就是说强迫实施你要进行缴纳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你都必须要缴纳医疗保险。我们国家是在法律规定的年龄里你可以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也可以不选择养老保险的交费,所以我们国家的社保还是非常人性化的,是你愿意缴纳你就缴纳,你不愿意缴纳,那么你就不用享受报销就可以了
保险利益具有哪三个法律效力?
1、合法性: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2、确定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者可以确定的,才能构成具有保险利益。(也可以表现为: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
3、可计算性: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