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
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
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
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
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
浙江省嘉兴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的?
1.准备材料: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前,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证明等。
2.就医报销:在嘉兴市的医疗机构就医时,您可以向医院的医保窗口咨询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一般来说,您需要在就医后及时向医院提交相关的报销材料,包括费用发票、医疗证明等。
3.社保局报销:完成就医报销后,您需要将相关的报销材料和申请表格等提交给嘉兴市社会保险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最终的生育保险报销申请。
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条件?
在浙江省,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可以享受生育险报销:浙江省居民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享受生育险报销1.必须在浙江省缴纳生育保险,并且在所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期间内怀孕和生育;2.生育医疗费用超过个人账户限额或阶段限额的部分;3.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有效的医保卡或其他相关凭证。
浙江省生育险报销范围包括准备怀孕前的相关检查,妊娠、分娩、产褥期的诊疗、药品、住院费用等。
报销比例不同,具体以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
浙江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浙江生育保险领取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浙江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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