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者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却无力赔偿,会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这个问题对于细节的描述不够清楚,因为有些细节对于案件的量刑还是有影响的。
比如无力赔偿,是指保险之外无力赔偿,还是本身连保险都没有。
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了法定的部分,根据法律规定,这类的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一年零六个月以下。
如果连保险公司的赔偿都没有的话,正常量刑应该在一年零六个月以上。
但是有一个最关键问题是,只要没有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就不可能判处缓刑的。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题主所述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符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至于题主所说的无力赔偿我估计应当是指自己没有足够的财力支付赔偿,那么肇事车辆是否有完备的保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等如果都已经购买,同时商业三者险有100万元以上的保额,从事故受害方的赔偿来说应当差不多是够了,根据承担主要责任计算赔偿金,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基本足以支付赔偿。
那么如果题主能够在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的基础上,再尽力给予受害方家属一定补偿,或者说如果真的没有钱来补偿,能够展现出真实的诚心实意对受害方家属,取得受害方家属的谅解书,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会结合事故责任和谅解情况予以综合考虑。
因为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能够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同时不存在其他加重从重的恶劣情节的,有可能判处缓刑,但这需要综合全案的情况以及承办人对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
综上,题主还是先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同时对受害者家属予以慰问和补偿,毕竟对方是受害者。
对方醉驾死亡事故,主要责任在我要怎么赔偿?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酒驾已经是违法了,何况是醉驾,目前是严厉打击各种酒驾肇事犯罪活动时期,出了再大的事都是酒驾一方负全责。诸如,今年3月份一条,一位朋友参加同学聚会,一直坚持滴酒不喝,最后在结束前喝了半杯白酒,以表示对同学聚会的心情。可就是这半杯酒让他终身难以忘怀,也是终生留下了污点。自己认为只喝半杯酒只要不出事,过个红绿灯就进小区大门了,可就是这种侥幸的心理,促使他犯下了酒驾之罪。在驾车等红灯时被一辆子轻微追尾,追尾司机下来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愿承担一切责任,我这位朋友下车看了看,没有什么关系,也怕交警来了发现有酒味,就说了句:算了!追尾司机一听激动万分,握着手感谢,就在这时追尾司机问到了酒味,马上变了脸,立即要求报警处理。一听报警,我的这位朋友知道后果不堪设想,虽然只喝半杯酒,但也属酒驾?就提出给追尾司机一万元维修费私了,可是这下对方气足了,不同意私了,还说出了处于保护的言语,最后交警到来,一吹测试仪,属于轻微饮酒驾驶,当场就被带走在做进一步测试后,交警部门根据性质轻重决定:拘留7天和罚款。这起被追尾事故由喜剧的开端,再由悲剧的结束,7日后从看守所出来后第一句话就是:以后不开车了!要办事,打的、坐公交车,总之他现在天天骑着电动车,也不怕丢丑了。所以说,一方酒驾出事后,无论责任在那方,最后认定都在酒驾方,而且酒驾方还要承担饮酒驾驶罪的严惩,醉酒驾驶还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只要对方是酒驾,你不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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