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一般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8-05 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检察院一般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是什么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检察院不起诉征兆有哪些?
  2. 怎么才能知道检察院不起诉?
  3.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征兆有哪些?

检察院不起诉的征兆主要是当事人受到的是治安处罚或被无罪释放。其次,当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时,在公安机关调查整理好证据后,由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如果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又有违法行为的,会给与其治安处罚。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被治安处罚,那么检察院就不会再起诉。最后,如果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时,也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怎么才能知道检察院不起诉?

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不起诉,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签收后,没有提出申诉,公安机关和被害人也无异议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会通过检察院送达的决定书知道。

这个事情是有固定的程序和渠道。只要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就会发出正式的法律文书,应该叫作不予起诉决定书。会发给与案件有关的各个方面。除不起诉以外,还有一个免予起诉的处理方式。不过后者是可以认定有犯罪性质,而鉴于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才会免予起诉。

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了解了这些,就能知道检察院不起诉了。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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