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金如何计算
国企离职补偿金计算方法?
一)补偿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1、工作一年=一个月;
2、6个月≦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当于补偿1个月工资;
3、工作年限<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4、最多补偿年限不超过12个月,即就算你工作时间超过了12年,也只能支付给你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方法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补偿金是什么?需要缴税吗?
1、根据相关规定,离职后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出一定标准,是要纳税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取得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不需要纳税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发布了一个专门的解释《通知》,规定:离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剔除工会福利外,其他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超出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未超出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对超出部分征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年178号文件)。
这两个文件,一个是1999年,一个是2001年的,虽然比较老,但相关规定一直在执行,并未被新的规定取代。
2、缴纳标准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不可能立即就业,考虑到这一因素,允许因离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按个人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数,进行平均计算。同样,因为经济补偿金最高年限是12年,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需要平均的年限,也以12年为最高工作年限数计算。
3、实际操作:用人单位在发给个人经济补偿金之前,都会代缴代征个人所得税。用所取得的补偿金总数,除以个人工作年限,减去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如果超出部分为正数,则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缴数额后,扣除这项数额,再将剩余部分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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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员工在某些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时候,单位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与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获得的这笔补偿费用需要缴纳个税吗?
个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适用税率表如图: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超过3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2019年5月,小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小明补偿金30万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3万元,小明在该公司工作20年,这笔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为:30000×3=90000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为:300000-90000=210000元
新个税法实施后,该笔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应纳税额为:
210000×20%-16920=25080元
所以,小明取得的30万元补偿金应缴纳个税25080元,由单位代扣代缴!
要看你拿了多少钱。超过规定数额的才需要纳税。
根据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数额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算法为:超过部分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除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以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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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才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没有超过不用纳税。即使纳税,也要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有离职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非法变更劳动合同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的问题,而不涉及其他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劳动者一方想跳槽的话就要注意了,还没到劳动合同期,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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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间换名被辞职怎么赔偿?
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中间因为更换了公司的名称而把你辞退了,那么这种情况就要根据劳动法来处理,一般来说呢是不应该辞退的,如果他找一个借口把你辞退的,就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来进行赔偿,而且这个赔偿的份额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和当时的工资来进行核算。
公司中间换娘对辞职怎么?
我问了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公司为什么要换名?到后面的目的是什么?
不管怎么样?
你上班前是根员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现在原公司不存在那么新公司就应当承担起原公司的相关责责任和义务!那你就应该找新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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