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 只能复议不能诉讼的行政行为?
- 行政机关对机关内工作人员做出行政处分,该人员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吗?
-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只能复议不能诉讼的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案件作出的行政决定,原则上只能进行行政复议而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些行政行为规定了只能复议而不能诉讼的具体情形,这些情形一般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对于这些只能复议而不能诉讼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应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对机关内工作人员做出行政处分,该人员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吗?
行政处分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6.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7.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包括: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认定、登记等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等行政行为;
4.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奖励、补贴等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都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所以这些只能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为您解答: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两种:
1.内部行政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依法提出申诉(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课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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