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工作正常却被突然辞退,职工应该如何计算补偿呢?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大家好,我是职场创作者刘小胖,多年职场摸爬滚打,对职场有一定量的理解,下面的回答希望大家喜欢
一,按照劳动规定法一般是赔偿三个月的工资,有的可能不是三个月,具体要看你劳动合同里面的协议是几个月工资的赔偿,你可以去看一下你劳动合同的副本,上面写的是几个月,哪就是赔偿几个月的工资了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用,后期我会把在职场上所见所闻全部写下来,给大家参考参考,感谢大家观看,谢谢
如果我们是正常工作,而且没有犯错的情形下被辞退,那我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
用人单位按照上诉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就是计算方式,现在我来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工作1年的赔偿方式如下:
比如我是一个刚刚入职1年不到的新员工,这时候公司出于某些原因需要裁员,而我不巧刚好在裁员名单里,这里的场景是:
下班时间到,我收拾了一下准备走出公司了,突然公司的人事部同事走过来跟我说:“不好意思,你稍微留一下,我们有事要找你聊聊。”
然后打开一间会议室邀请我走进去落座。
“是这样的,最近公司效益不好,所以要进行部门合并,不巧,你所在的这个部门刚好被合并了,所以我们今天来谈谈你的离职赔偿的问题。”人事部小A如是说。
“好,那我能得到多少?”我回答。
“你的月工资是7000,加上你的加班费,奖金等算出你的月平均工资是7555,你工作不满1年,我们按照1年计算,再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所以一共是3*7555=22665元。”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突然,如果你的单位提前一个月给了你通知,那你就没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了。还有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的,是需要承担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还有这个金额的赔偿金是不扣税的,另外记得还要把未休假计算进去。
赔偿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上限的。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话,那就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最多年限是支付12年。
比如说我是一家企业的高管,很不幸我被现在的公司请辞了,那么按照我在的地区,恩,暂定为上海吧,那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是7832元,而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10年了,目前我的薪资在年薪50万。
按照这样的公式换算,因为我年薪50万,平均到年度12个月是4.16万,已经远远超过了7832的3倍,所以我的补偿金是7832*3*24=563904元。
这里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我的赔偿金已经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外的那部分是要依法交税的。
那如果你的单位不履行赔偿怎么办?教你3个办法:
第一,打电话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去,投诉!
第二,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法是《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劳动仲裁啦,它不收费,不用律师的。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无故被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的解答。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及赔偿金怎么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赔偿金: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赔偿金: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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