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移送管辖能否申请复议
民事案件中院再审驳回后可否向高院在申请再审?
不可以。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中院申请再审。中院经过审查后裁定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不可以再向高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不可以再次提起再审。因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已经被法院驳回,不可以再次提起。
不能了。法律规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视为复议申请。
2、申请复议材料的提交。规定既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项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
3、复议材料报送的期限。要求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将有关案件材料在五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有关案卷材料。
4、复议一律组成合议庭,复议须在法定期间完结,原则上为三十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民事案件法院已判决,但过了上诉期限,还能怎样要求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民事案件中,如发生纠纷,是否可以变更原来约定管辖法院?
除非合约无效或者是霸王条款(只对单方有益,明显没有公平性),否则按约定法院起诉,最近的借贷宝案件,均约定北京石景山的某法院,但后来也允许私人在本地法院起诉,在网络贷款中,条款以及app均有可能改变合约(有时候只是点了一下同意,而且不同意就不让你上app,你点击同意后直接废除原条款,这种情况下,属无效或者霸王条款,通常情况下我们都属于弱势群体,举证不好弄),对于债务,我推荐你去找一些例如1818黄金眼或者帮大哥类似的媒体。他们有时候比起诉更管用,起诉周期很长,可以考虑媒体后直接起诉,媒体也会帮你或者给你参考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