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康复医院(东莞工伤康复医院有几家)
东莞市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请问在东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关于东莞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概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该工资的300%计算;如果低于60%,则按照60%计算1。
残疾赔偿金:十级工伤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具体的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年龄,如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可以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按五年计算1。
医疗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康复训练及工伤复发的费用1。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负责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
其他相关事项:如果职工后续仍需治疗,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还可以享受其他赔偿3。
综上所述,东莞十级工伤伤残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可能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上述各项因素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地区的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由失能程度和基础赔偿金两部分组成。失能程度从60%至75%不等,基础赔偿金为20.68万元至25.85万元不等。此外,还会根据工人实际的工作年限、月均工资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要注意,任何人身伤害赔偿都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因此在处理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