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法律答疑 2025-08-22 3
今天给各位分享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有没有上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有没有上限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要如何缴纳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要如何缴纳个税?

感谢邀请。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取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计税范畴,但是他和薪资性收入不合并计税,也就是说是单独计税。

我们来看一下计税标准的规定。

财税[2001]157号)文件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提问: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要如何缴纳个税?

个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适用税率表如图: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超过3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2019年5月,小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小明补偿金30万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3万元,小明在该公司工作20年,这笔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30000×3=90000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为:300000-90000=210000元

新个税法实施后,该笔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应纳税额为:210000×20%-16920=25080元

所以,小明取得的30万元补偿金应缴个税25080元,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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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员工在某些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时候,单位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与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获得的这笔补偿费用需要缴纳个税吗?

个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适用税率表如图: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超过3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2019年5月,小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小明补偿金30万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3万元,小明在该公司工作20年,这笔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为:30000×3=90000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为:300000-90000=210000元

新个税法实施后,该笔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应纳税额为:

210000×20%-16920=25080元

所以,小明取得的30万元补偿金应缴纳个税25080元,由单位代扣代缴!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没有达到解除合同的时间,公司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可能是由于这名员工不适合这个岗位或是公司一位缩水,聘用不了这么多员工等等情形,导致劳动关系需要终止。这种情况公司给予了员工一定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呢?看一看下边的政策吧。


政策依据: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

一、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免征限制: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扩展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个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财税【2001】157号)优惠政策扩展到“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OK,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有没有上限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有没有上限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