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判离)

法律答疑 2025-07-02 1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汇总:
  1.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2. 离婚诉讼期间有重要证据可以打110吗?
  3. 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才有效果?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起诉借款人前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前妻,法院也不会判决前妻承担还款责任。

有些人借离婚逃避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借款人为什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呢?是不是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部分都转移给前妻呢?如果是的话,借款人就存在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借款人将属于个人部分财产转让给前妻的行为。

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长五年。

告当然是可以告了,但是能不能告赢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过去不规范的时候,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申请,由法院在追加配偶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进行执行。

但是在2015年12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会议纪要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认定,不能由执行程序认定。

在此之后已经规范,对于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胜诉之后,执行过程中,不得把未参加诉讼的一方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属于夫妻中债务的,应当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追加。

既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可以通过诉讼另行追加。咱们债权人当然有权就追加夫或妻作为共同债务人提起诉讼。

但是,现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趋于严格化,并不是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重新明确,根据该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三种: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以前是由债务人的配偶一方举证证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现在是由债权人来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夫妻关系的隐蔽性,所以现在债权人要证明所借款项属于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难度很大。

综上,题主当然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前妻要求对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题主举证证明这笔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只要证明所借款项是发生在借款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了。对于这方面可能存在举证困难。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只要符合上面所列的三种情况,法院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从程序上看,再起诉借款人前妻是可以的,但起诉前最好能分析一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以供参考: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不究过往:已经判了中途不可追加被告,要驳回重新受理,或重新立案起诉新的被告。两案合并不可能!而且有以下诸多问题:

①你能否证明,当初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开支。

②或用于共同经营生产

③是否是单方面借款,夫妻另一方不知情,是单签还是双签。

如果你无充分证据,也不会受理。

另外:祸不及妻儿,如果他的确没财产可执行,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他时间,给出他能力所能及的还款方式,协商还款比较妥当,而且效果最佳!要帐別怕少,别怕长,就怕停。聪明人都会灵活要帐。

“可以告他前妻!”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起诉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法院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赌博丶嫖娼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起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谢谢邀请!我对这个问题浅谈以下看法:你们之间在借钱时是否有签署借款协议?

1,若是有签这个协议,您是否有证据来表明借款人当时的妻子是否知情?若您没有这个证据,您就不能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2,若是没签署这个协议,那么您就不能再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3,为何告了借款人后却执行不了?是借款人发生了意外而没有了还款能力,还是借款人耍赖不想还这笔钱?

所以说,您在这儿给出的信息不全,无法给您一个相对有效的建议。见谅!

离婚诉讼期间有重要证据可以打110吗?

当离婚期间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大量的巨额财产时,并发现对方利用社会恶势力对当事人做出恐吓威胁的,要果断打110报警。

离婚期间已经分居,对方还要用强硬手段和暴力的方式迫使对方进行性生活的,也要果断报警。

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才有效果?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子女及债务分割达成一致,到民政机关办理即可。而诉讼离婚,如果想判决离婚,法官判断标准主要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更是规定了十几种,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所以要起诉离婚,并最终让法院判决离婚的,最好围绕上述内容准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