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工伤 劳动合同)

法律答疑 2025-07-02 2
工伤 劳动合同介绍:
  1. 工伤职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工伤伤残赔偿金吗?
  2. 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工伤职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工伤伤残赔偿金吗?

能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对于劳动者存在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伤补偿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只要存在工伤就有工伤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于工伤造成的伤残,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工伤职工的伤残属于工伤范畴,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向工伤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伤确认书等。同时,工伤保险制度仅适用于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方面,不包括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方面的补偿。

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5——10级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活动经济补偿金,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的,主动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的角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