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购买社保说明有效吗

法律答疑 2025-08-25 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放弃购买社保说明有效吗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员工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是否有效?

员工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其中第五项情形就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我国《劳动法》的明文规定,这代表参加社会保险不单单只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样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所以即便双方签署了“放弃社保承诺书”也,也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保,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石某有权利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石某与公司签订的“放弃社保承诺书”无效,所以石某也应该将这段时间公司支付的社保补贴归还给公司。

总结:

不管劳动者是自愿还是被迫签订所谓的“放弃社保协议书”,这种所谓的承诺放弃行为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为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不得放弃。

然而不是每个地区都能支持劳动者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后,又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

而像深圳的做法则是,仲裁委可以支持经济补偿的诉求,但劳动者不能搞突击。所谓的突击,指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签应当向单位提出希望补缴社保的需求,若是单位在一个月内拒不办理,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不管怎么样,用人单位不帮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是违法,不管双方是否有约定什么协议都没用。

法律不承认,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签订的意义大多实在恐吓员工,员工不懂法,觉得自己签订了这个协议就没法起诉单位了,实际上进入司法流程以后,判决时不予承认的,即便单位给了所谓的社保补贴,也需要为员工补交社保

作为人社系统原工作人员,我可以回答您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无效的。

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申明不要缴纳社会保险,而是以增加工资或者加发补助的形式提高劳动者的实际收入。这样做不仅对劳动者,同样对企业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意思表示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企业来说,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企业依然要为该员工缴纳的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面临着被行政处罚的风险。《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劳动者而言,不交社保看似当下获得的收入可能会多一些,但是损害的是长远利益。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比例是养老保险28%、医疗保险10.5%、失业保险2%等,如果劳动者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也不会把上述比例全部还给个人。此外,劳动者还将损失养老、医疗的缴费年限,将来年老时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发生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时,同样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就算劳动者后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有关部门很有可能以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酌定由劳动者分担部分损失。

当然不可以。

社会保险法里面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所以无论员工是否出于自愿,用人单位不交社保都是违法行为。

有的单位想要逃避社保责任,用一点点蝇头小利,骗职工自愿放弃社保。

先不说这是一个违法行为。职工面对这样一个连国家法律都敢违背的用人单位,你觉得你以后的工资福利能有保障吗?

有的人以为每个月都得两三百块钱是一件好事。却没有想到几十年之后,没有退休待遇的生活有多惨,也没有想到当自己生大病的时候,全家人因病致贫有多惨。

一些不法的用人单位以为职工自愿签署一个放弃社保的协议,就可以逃避社保责任了。

其实一切违背法律前提的所谓协议都是废纸一张,他们不仅要补交社保费用,还会面临罚款,甚至进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我是一名人社系统的工作人员,业余时间为大家解答一些社保问题,如有兴趣,可以关注我,谢谢!

首先我要说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可是有些员工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益(因为不缴社保可以省下每月几百元钱)。

单位也可以省下给职工缴社保的钱,两家结大欢喜!所以有少数职工就和单位签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仪。公平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的协议,是应该可行的,可是任何协议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规定:

1.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证号码。

六十条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缴代扣,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十三条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愈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3.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4.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5.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押社会保险费。

从以上的法律条款可以知道,不管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代缴代扣,用人单位不得拒绝代缴代扣也不得转由职工自行缴纳。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职工的法定义务,职工不得拒绝用人单位依法代缴代扣社会保险费。


最后我们再看一下什么是社保?都保什么?以及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既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工伤保险,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职工养老保险是保职工退休以后生活的。用人单位20%,个人8%。

2.职工医疗保险是保职工生病费用的。用人单位8%,个人2%。

3.失业保险是保职工失业好有一个保障。用人单位缴纳2%,职工缴纳1%。

4.工伤保险是保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工伤意外,工伤保险会起大作用,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的费用。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个人12%,单位12%。可以用来买房和修房。

以上可以看出,五险一金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福利,基本费用都是国家和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只是承担很少的一部分!可是,利益却是职工个人享受的。哪么为什么要不缴呢?为什么要签订不合法的协议?

社保是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必需缴纳,个人也必需缴纳。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征收机构,以他们规定为准。认为我说的有用,请点关注,无用请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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