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8-28 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离婚协议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法律上协议离婚是从离婚协议书的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取得离婚证的日期开始计算?
  2. 民政不给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 和前妻(前夫)签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法律上协议离婚是从离婚协议书的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取得离婚证的日期开始计算?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及现有财产状况。

3、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重新分割财产。

民政不给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信我,不存在孩子多大才可以协议离婚的问题,民政局不给办理肯定是错误的。 只要双方是登记结婚的,现在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就子女抚育达成一致,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就债权债务的承担达成一致,同时,也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问题,民政局就应该准予离婚。 现在,民政局不予办理离婚登记,你可以有三种选择:

1、找他们的领导反映此事,或者通过熟人和他们交涉,坚持让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政局行政不作为,就是说他们该办不办,告他。

3、以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办起来也很容易。 我的意见是先通融关系让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样最快。不行,就起诉离婚。起诉民政局行政不作为倒是可以出气,但打起官司来费时费力。

和前妻(前夫)签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一,如果是判决离婚的,则没有效力,在判决会对婚姻,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一并处理。如果没有处理财产的,可以另案起诉,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当然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依据协议书去起诉。法院一般就按协议约定判决,判决还不履行就申请强制执行。

1、按道理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离婚协议是离婚后才开始生效。如果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即使双方签字画押,在没有办理完离婚手续他是不会生效的!所以,离婚协议在离婚前是随时都可以反悔的!

2、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按当地生活水平和给付抚养费的一样的工资来判定多少的,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还有比如一个人一个月能挣一百万不可能给你二十万,他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判决!

3、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用,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如果对方给的抚养费确实不能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可以要求增加,但高额费用除外比如,上贵族学校等!如果孩子有重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可能要求对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医疗费用可协商可诉讼!

4、随时间流逝,孩子的成长会越来越需要钱,人挣的工资会越来越多,这时候你可能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5、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双方努力,即使离婚也尽量在经济和心理上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希望离婚夜不会影响孩子才是双方努力的方向!

你们若是协议离婚,不管是在民政或是在法院,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得到民政或法院认可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可根据你的描述来看,是法院判决给孩子的生活费只有五百,这表明你们不是协议离婚,而是判决离婚。很可能是以前你们达成过离婚协议,后来离婚时又反悔了,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你们当时的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作出了判决,并且己生效实施。这样的话,你们的协议没有在判决中认定,也就不具方法律效力了。

如果你感觉对方的支付的抚养费偏少,自己抚养孩子在财力上己力不从心,可以和前任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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