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失效时间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顺口溜?
事故等级划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标准顺口溜为:3-1-1,1-5-1,3-1-1。
3-1-1是指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不含3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1-5-1是指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不含10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不含50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
3-1-1是指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
国家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2.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3.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4.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5.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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