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还不上钱法院会怎么结案

法律答疑 2025-09-01 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直还不上钱法院会怎么结案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法院结案了还是拿不到钱怎么办?
  2. 法院受理的案子对方未执行,法院会自动结案吗?
  3. 未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法院可以结案吗?
  4. 执行金额未履行完毕,收到法院结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院结案了还是拿不到钱怎么办?

你好,感谢邀请!当法院结案之后,欠款人还是没有还钱,首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如有不动产,可以抵押拍卖。如果都达不到,对方实在没钱还,就只能再等等,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无论是借别人钱还是借给别人钱,都需要结合自己的情况量力而行,更要三思。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每日讲法观点】法院结案了,只意味着一个程序的终结。结案可能有两种情形,一是审判阶段结案,二是执行阶段结案。审判程序终结以后,对方不还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终结以后,符合一定条件还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审判程序终结后

审判程序终结以后,表示审判阶段已经结案,审判阶段一般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一审程序终结,此时的法律文书一般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双方均有上诉的权利,如果一方上诉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并不能发生效力;如果都不上诉,双方收到判决书之后15天生效。二审程序终结,此时的法律文书一般都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方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履行期,例如对方在十日内给付×××元。

等判决书生效,并且判决书中给对方的履行期也经过以后,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终结后

执行程序终结,表示法院已经穷尽执行措施,还是无法执行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此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终结,而是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只是人民法院为了防止案件过多而采取的过渡性方案。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以后,是可以随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

总结

不管是审判程序的终结还是执行程序的终结,既然选择了司法程序钱能否拿的上,归根结底取决于对方是否有履行能力、是否财产可供执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好的律师出面,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最终只能拿不上钱。

每日讲法在此建议:如果准备通过起诉的方式拿回钱,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如果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仔细发现对方财产线索,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额财产、第三人到期债权、连带责任人等等。

一旦控制住对方的财产或者找到其他财产线索,基本上也就不用担心赢了官司、输了钱,不会出现法院都结案了,还是拿不上钱这种事情了。

法院受理的案子对方未执行,法院会自动结案吗?

谢邀请。结案和执行是两个法律概念,是先结案后执行。在我的印象中,刑事案件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不上诉的即下达结案通知书,民事案件是十五日。你说的可能是民事案件,十五内不上诉(原、被告双方)即结案,对方不执行可带上判决书去申请执行。

未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法院可以结案吗?

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只是暂缓了执行的时间,在案件没有执行完成(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案件是不会结案的!只要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可以正常执行的,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时,法院是无权宣布某个案件达到结案标准。

执行金额未履行完毕,收到法院结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这个结案应该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金额未履行完毕基本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属于客观执行不能情况,再怎么执行也没有从财产可以执行,所以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没有问题。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如果对于案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直接跟执行法官联系,咨询执行法官关于案件执行情况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原因等等。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通过鹰眼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信息,车辆,股票账户,支付宝等各方面的财产信息。如果有财产,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已经找不到财产可以执行,法院通常会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另行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如果申请人在合理时间内(通常是七天)未提供,法院会出具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意思是暂时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夏执行。

终本执行,并不是说不执行了,而是暂时停止。

一般来讲,现在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六个月执结。法院都有各种绩效统计的要求,因此六个月快到了,分管的法官会通知申请人,准备终结本次执行。当然了,申请人不同意并不影响终本案子。

案子终本以后,对于法院系统,从统计数字上来说这个案子列入执结的统计,因此法院年底公布的数字都是执结率百分之九十多,这个数字包含终本的数字。对于申请人来说,今后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恢复执行。另外法院还会定期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财产随时恢复执行。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案子终本不等于没事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仍然有效,不主动履行的话永远不会解除。

例如,青岛即墨的老赖武鑫(原籍沂水),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残,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玩失踪,今年八月份案子终本。其后,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的帮助下,查获了武鑫在即墨获取工资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多次违反限高令乘坐民航、高铁的书证、视频资料和资金来源证明,这些资料都是这个老赖拒执犯罪的铁证。最近法院联合保险公司在各大媒体发布悬赏通告,凡是提供确切线索帮助法院拘留到这个老赖的,奖励现金一万元,提供其财产线索的,按查获财产的10%给予奖励。悬赏通告发布以后,已经收到很多重要的线索。看来,将这个黑心老赖送进监狱的日子不太远了。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案件的处理有三种情况:一是被申请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终结本次执行,若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或不动产.动产,达到了评估拍卖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二是,调解结案的,有的执行案件经人民法院的调解,被申请人答应分期偿还执行款的,申请人也同意的,可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本次执行案件可以结案。三是,有的法院为了考核绩效,把申请人请来做工作,预先把案件结了,剩下的尾款慢慢执行,申请人也同意的,可预先把执行案件办结。

与诉讼时候审判过程中,程序上有审限要求一样,生效的判决在执行阶段同样存在着办理时限的要求,执行法官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案件作一个总结,所以执行未到位情况下,收到通知也正常。

01

执行程序通常是六个月内要出结果,如果不能执行,会终止本次执行

一个生效的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强制执行的时限通常是六个月,因为法律规定如果执行法院在六个月内没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在六个月内执行法院要给申请人一个交待。

而有的案件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官也穷尽了自己的手段去寻找财产线索,最终发现还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就会对这类案件采取终止本次执行,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收到的就是终止本次执行的通知书。

02

终止本次执行不代表已经强制执行结束

假如申请执行人收到了终止本次强制执行的通知书,那么也不必太难过,这是在现有的手段查询后,没有发现有效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线索,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申请执行人应该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调查和关注,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时要第一时间向法院报告,这样可以申请重新恢复执行,新的执行程序又由此展开。

为了能早日拿到自己的钱,申请执行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密切的关注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掌握财产线索和行踪,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才能在执行法院过程中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结语

当然,法院也会依据情况对被执行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甚至有可能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这样的话就可以在被执行人有异常举动时及时获得消息反馈,从而及时采取行动,控制人员或者控制财产,申请人只能希望对方有新的财产收入,这样才有执行完结的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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