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被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被告只能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 你的法律知识丰富,向你学习.
行政诉讼最大的特点是?
相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来说,行政诉讼的特点很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民告官”,即原告一方记过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对象),被告一方永远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审理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性,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不合法。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三者有什么区别?细节上有哪些不同之处?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而被告总是政府。
其起诉的对象,是行政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即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时所作出的行为。当行政相对人对其行为不满时,就可以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也可以理解为“官告民”。当然,“官”指的是检察官,其所行使的是刑事追诉权;而“民”则是被告人或被告单位(侦查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
其所追究的是刑事责任,一旦指控成立,惩罚最为严厉,甚至生杀予夺。因此,法律规定最为严格。
民事诉讼,即“民告民”。原、被告是平等主体,不涉及公权力,奉行“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优势证据”证明规则。换言之,双方平等武装,就看谁更有理。
我国诉讼分为很多种,分别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那么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呢?如何分清楚自己需要进行什么诉讼?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有何不同
(一)、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告人的犯罪和刑罚问题。
(二)、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有反诉权;刑事诉讼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
(三)、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行政诉讼要求存在某个行政行为为现行条件;民事诉讼不需要现行条件;刑事诉讼要求被告涉嫌犯罪为前提。
(四)、举证责任不同,行政诉讼就具体行为是否合法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行政争议的被告应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承担败诉后果。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则“谁主张,谁举证”,“民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益主张负举证责任,不能证明自己主张成立的,承担相应的败诉责任”;刑事诉讼就犯罪构成由检察机关或自诉人负举证责任。
(五)、是否使用调解不同,行政诉讼除行政赔偿诉讼以外不适用调解,法院在诉讼中不得调解当事人双方争议,也不得以调解结案;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法院既可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审理,也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有一些民事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这一程序;刑事诉讼中的调解主要针对自诉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就定罪量刑问题不适用。
(六)、适用法律依据不同,行政诉讼以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民事诉讼以民法典等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刑事诉讼以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为依据。
(七)、审理对象及判决不同,行政诉讼主要是法律审,法院审理的重点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权作出维持、撤销判决、强制履行和有限的变更判决,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确认判决、给付判决和变更判决,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刑事诉讼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针对刑事责任的有无分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及免除刑事责任判决。
(八)、判决的执行措施不同,行政诉讼中法律对原告、被告规定不同的执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对部分判决执行强制执行手段;民事诉讼中,判决、裁定的强制执行,全部由法院进行,而且强制执行措施普遍适用于原告、被告;刑事诉讼中,“执行主体分散,执行措施多样,执行的变更较有特色”。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区别,区分的方法有很多,但一定不能混淆,不知道这篇文章对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是否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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