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答疑 2025-09-02 2
大家好,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工作超过10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题主提的问题,是要准备解除严重失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其解除的前提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提示一点,在解除之前要确定严重失职到什么程度,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员工赔偿(单位没有制度规定除外)的,根据员工的经济承担能力确定。员工只有用工资赔偿的,在给员工留出当地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每月扣除。如果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单位经营造成潜在隐患需要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为了妥善处理,需要先给员工做工作,明确告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由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在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时会减少不必要的劳动合同纠纷。

如果员工的失职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员工违反了条款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三)列明的事项而辞退员工的,单位则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在解除员工时需要考虑的是,员工严重失职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主观原因造成,还是客观原因造成。记住,员工在单位是弱者,一般处于被动状态,在处理时需要慎重考虑,既要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有利于公司管理。又教育员工的目的。

仅供参考。

此问题主要是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理解和操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要合法合规操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作相应的配套完善,比如对严重失职行为的认定标准(可以作列举式规定),对营私舞弊行为的认定标准(可以作列举式规定),对于“重大损害”的认定标准(比如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2.实操中要注重证据收集,拟处分的员工一般不会承认或者配合调查;要花功夫从外围调查收集证据,如果重大的,可以聘请外部机构进行调查;

3.处理认定的程序要有,比如各部门会议讨论(如建立党组织、工会的,一定要参加),讨论结果如有议事表决的,更好。

4.作出解除决定前,公司如建立了工会的,要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有据可依,即员工严重失职行为在公司有明文规定且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

单位执行的劳动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如员工手册需经过工会与员工代表大会签署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严重失职行为,如果对员工的失职行为开具相关惩处单,被惩处员工签字确认等。(注:单位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的,举证责任方在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第27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工作超过10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你违反公司的《员工手册》,一般入职一周内公司会对新人进行员工手册的培训,解释里面的条款和利弊,最终让你签字确认你已知晓及获得培训,一旦发生纠纷这就是一份证据,你不能说自己不知道。

员工手册会明确规定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条款,犯错有书面警告、口头警告,累积多少次将被开除。有些单独条款,比如打架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多大损失也会被开除,这些就是一票否决制,这种是不和你协商的。

如果你违反被通知开除,一般会让你签一份离职书,如果你不签字会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你。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那里有个员工发错货给公司造成5000元损失,超过员工手册规定的上限2000元,要开除他,让他自己走人,当时那个月比较忙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他死咬这点说犯错是因为超额加班太疲倦造成的,公司有责。最后拿到了补偿。

这家公司还出过员工吊装时撞到了新安装的机器人(大型机器人),维修费花了30万,被开除,他去仲裁,只说一点,安装新设备后,即发生变动后,没有对他们进行培训和风险告知,所以才出现的,最后也获得了赔偿。

工作超过十年犯了错和没到十年员工一样,没有区别对待一说。如果经营不善裁员,超过十年员工裁员,可以只给N+1,2N只是传说,但要设法让员工签字后才能裁员,否则员工可起诉,因为这种员工必须要双方达成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也有许多办法,每天约谈、取消所有奖金和补贴、不加薪……方法有很多,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公司不要你了,愿意补充,死耗是两败俱伤,还是见好就收,心情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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